郑商所18日发布公告,对53家期货公司会员持仓限额进行了调整。公告称,本次持仓限额的调整只针对期货公司会员持仓总额(多头部位、空头部位分别计算),客户持仓仍按照规则规定的持仓限额执行。此次持仓限额调整的适用期限为2014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0日,其间如有限仓制度修订,按修订后的持仓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 宋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