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银行贷款时获得了业务经理承诺的优惠利率,但最终只等来了按照基准利率贷款的放款通知。在当前银行普遍取消贷款优惠、放慢审批节奏的当口,王女士的遭遇道出了不少市民的心声。
市民:贷款优惠利率被取消
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金融维权马上到”栏目的热线称,自己去年8月在桥北某商业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三成房款后,向某银行申请了20年贷款期限50万元左右的商业贷款。王女士称,她签订贷款合同时,经办业务人员告诉她,贷款可以获得9.5折的优惠。
王女士满心欢喜地等着贷款的审批结果。但3个月过去了并没有等来下款通知,银行却要求她去修改贷款合同的通知。银行客户经理表示,承诺的优惠利率目前无法给出,想贷款只能按照基准利率操作。
王女士只得接受。但即便如此,王女士还是没有很快等来下款。王女士在上周才接到银行发来的下款短信通知。
银行:下款方知最终结果
记者联系了当事银行,负责房贷业务的李科长告诉记者,银行的做法并未违规。
李科长告诉记者,下款速度的快慢并不是银行单方面能够控制的,还涉及一些外部流程。“银行内部审核只需要5-7个工作日,但是还有其他部门需要上报、审核,因此多长时间能够放款,真的很难说。”李科长表示,在目前银行房贷额度吃紧的情况下,想快速获得贷款真的非常困难。
那么,签订合同时承诺的优惠利率为何会被取消?李科长表示,签订合同时的优惠利率其实只是经办人员初审后给出的结果。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可能会有一些个人信息并未如实提供,或者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政策发生变化。一旦出现这些情况,申请时给出的优惠利率很可能就会被取消。“客户的个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额度以及办理业务的时间段都是决定最终贷款利率的重要因素。”
李科长告诉记者,经办人员给出的折扣贷款利率只是一个意向优惠,是银行和贷款客户的议价,真正决定贷款利率的还是贷款审核人员,一切结果都以下款时通知的利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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