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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优先股信批准则

2014年04月04日 15:4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4日讯(记者关婧)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了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等信息披露的情况。

  邓舸介绍,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强化发行预案披露内容,维护市场公平。发行预案应包括两项主要内容,首先是披露优先股种类、数量、发行方式、价格、股息率等基本指标,另外应披露优先股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方式、转股条款、优先股发行的目的、对发行人及原股东的风险、募集资金使用等,中小股东可参考上述信息,做出合理决策。

  证监会要求优先股的募集说明书重点突出风险因素等条款,鼓励采用相互索引的方法进行信批,为降低信批成本,要求全文在指定网站披露,募集说明书概览在制定报刊登出。

  银行保险资金盯上优先股

  证监会此前公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明确允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多类金融机构可通过自营资金或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等投资优先股。合格范围外的中小投资者,亦可以通过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

  光大银行近日一则公告称,为拓展投资渠道、分散风险、优化投资结构、实现资产配置的多元化、提升养老产品的中长期收益,经研究,该行决定将优先股、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纳入“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具体投资事宜将于未来收益公告中发布。

  广发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沐华表示,优先股是一种介于普通股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比较适合养老金等长期、稳健的投资者,为长期投资资金提供更高效投资渠道。此外,原则上银行的自营资金或理财资金都可以用作投资优先股,至于动用哪块资金要看具体细则出炉,优先股的品种多、条款也不完全一样,银行如何配置还要视优先股发行后才能得知。

  在光大银行公开表达将优先股纳入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的同时,保险公司也对此表达了浓厚的兴趣。中国人寿财务总监杨征近日表示,优先股是非常好的政策安排,它所具有的投资价值、久期、收益安排与寿险资金的负债匹配是比较契合的。中国人寿将根据具体监管要求审慎研究,择优进行投资。

  长江证券分析师刘俊表示,优先股对于险资而言具有一定的投资意义,其股息能达到5%~8%,目前即便是大型险企管理资金的年化收益率也鲜有超过5%的,因而对于险资来说,优先股,尤其是银行发行的优先股将会拉升其收益率水平。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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