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水业3月31日晚公告,南昌市城市供水价格进行改革,水价分类由目前的四类水价调整为三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上调0.40元(含水资源费),一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58元/吨。根据南昌市自来水价调整方案,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5-12月自来水营业收入增加约1亿元左右。
南昌市物价局3月31日发布了《关于下达的通知》,目前四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经营用水、特种用水)调整为三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水价之间的比价关系为1:1.5:5.
阶梯水价以年为周期,按累计用水量计算,以居民一级用水价格为基数,分别按居民对应的三个级别的用水量实行1:1.5:3的价格计算水费。非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实行超定额加价政策。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为1.18元,上调0.40元(含水资源费),一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58元/吨。
本次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后,简化水价分类、阶梯水价、水价调整自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