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优先股试点将启 银行股或抢先尝鲜

2014年03月24日 08:05    来源: 经济导报     张家然

  证监会21日正式发布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称 《办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但优先股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且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

  受此利好消息影响,21日午后A 股市场在金融、石油股的带动下再度直线拉升,沪指大涨近3%,煤炭、金融板块强势上扬,浦发银行(600000)、东北证券(000686)涨停。

  “优先股制度一旦实施,有助于推进A股市场的价值投资建设,至少可以给A 股市场带来三大利好。”中山证券济南分公司客户经理门修军23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拥有大量只能拿红利的优先股,将迫使大股东分红和送转股,提高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其次优先股只能在交易所系统集中交易,从而消除市场对大小非减持的恐惧,有利于股价稳定;再次,优先股的推出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方便大规模引入机构投资者。

  正向刺激

  “由于银行股具有分红派息能力稳定、估值较低且融资需求高等特点,是优先股最佳试点对象。”门修军说。

  有消息称,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在筹备优先股试点。优先股试点让银行获得了补充一级资本的渠道。目前上市银行无法通过发行普通股再融资,优先股的推出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办法》规定,三类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优先股试点将唤醒深度睡眠的蓝筹股,有助于恢复蓝筹股的融资功能,增加蓝筹股的活力,提供了部分公司并购重组的资金来源,通过回购公司股价稳定市值,是一个救市政策措施,将对市场形成正面的刺激作用。从优先股发行的充要条件来看,具备较高资产收益率和杠杆率的房地产、餐饮旅游与综合行业、电力、交运、建筑、煤炭也有望成为我国发行优先股的主体。

  长线投资者青睐

  张晓军表示,公开发行优先股,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在市场上公开买卖,没有任何限制;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规定了合格投资者范围,不符合投资者门槛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信托、理财产品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

  “由于优先股的股息率较高,远高于目前的活期储蓄利率,因此对部分个人投资者有一定吸引力。”门修军认为,由于优先股流动性较差且永续存在或者到期时间较长,投资者很难从股价变化中获益,持有收益主要来源于每年的固定分红,适合财务战略投资者和长期投资者。

  “尽管优先股风险相对较低,但投资者并不能忽视其风险的存在。”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王胜认为,2008年美国优先股市值跌幅高达2/3。总体来看,优先股股东权利和收益介于股权和债权之间的事实决定了其风险也在伯仲之间。

  张晓军表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重点针对容易出现利益输送的环节进行规定,包括对票面股息率有所规定,高管亲戚排除在非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之外,关联股东参与优先股发行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要发表意见。

  新闻同期声

  优先股会计处理配套政策发布

  导报讯(记者 张家然)财政部近日公布《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规范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规定》适用于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企业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