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改革中的一项重点内容,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贯穿新医改始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选取两种目前最典型的新付费方式:总额预付与DRG(按病种付费),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他首次详细解读上述两种新付费方式在北京、上海这两个一线城市中的沿革发展,以图为接下来持续“向纵深发展”的医保付费改革提供样本分析,探究改革可行之道。
上海:总额预付向DRG倾斜
NBD: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北京原来主要是走DRG模式,后来开始向总额预付的模式倾斜。但上海较早探索了总额预付,后来却开始向DRG倾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
王虎峰:上海在2000年之后的医改过程中,选择了一个相对较稳的策略,主要是从总量的控制开始入手,也就是所谓的总额控制、结构调整。
先厘清楚上述两个方面,详细来说,总额控制首先要控制医院在医疗过程当中一些不合理增长的因素,力求把整个医保费用的增长速度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
再来说同期提出的结构调整。当把总额控制好了以后,类似医务人员报酬等的增长空间从哪里来?这就需要结构调整,即不仅保障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还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现在再来讨论,为什么上海从总额控制、结构调整之后,现在又开始走DRG,细化付费方式。
我打个比方,总额预付就好比“戴上了一顶帽子”,强制降低了医保费用的增长速度,但在控费的同时,还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这就需要DRG的细化功能来发挥作用。
NBD:也就是总额预付在实施过程中某种程度上的欠缺,催生了DRG的辅助加入?
王虎峰:关于总额预付的问题,我再打个比方,比如有甲乙两家医院,在总额预付之前,甲医院服务扎实,成本控制精细,没有多少水分,而乙医院,管理则相对粗放,水分也大。在这种情况下,当我们给这两家医院核定医保总额时,是按照其前几年的医保额度来测算拨付的,显然会出现对“守规矩”的甲医院不公平的现象,而以往做得不好的乙医院,则会更多获利。这就需要更精细化的付费改革方式加入进来。
北京:DRG向总额预付的沿袭
NBD:那北京呢?根据我从北京官方拿到的数据,2013年全北京市196家二级以上的医院都已实现了总额预付。
王虎峰:DRG的特点在于相对比较标准、精细化,但同时,DRG的局限性也特别明显。要想把DRG持续做好,牵涉到的第一个问题是,需要现有的医疗机构基础资源配置、临床技术标准特别均衡一致。当医院采用的技术、治疗方案以及本身的硬件设置配置均各不相同,我们就想用DRG的标准马上统一起来,是不太现实的。
第二个面临的问题是,在长期缺乏精细化管理的前提下,短期内指望依靠DRG去解决这个问题,是很有难度的。DRG标准在一个地方的落地生根,需要管理者、医疗机构共同确定。
在这种情况下,北京才同步展开了强化总额预算,以期弥补DRG付费方式的不足,因为它不可能在短期内做到全覆盖,并且发挥出全部的优势。
NBD:就北京和上海的的试点情况,您认为接下来的医保付费改革具体该怎么走?
王虎峰:从上海、北京两个地方的医保付费改革实践来看,单一支付方式肯定不够。医保改革这几年虽然取得了很快的进展,但未来精细化的管理、人性化的服务、安全可持续的多种付费方式的综合,才是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