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日前提出完善信托业治理的八项机制——
分类经营能否搞好信托业
本报记者
日前,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信托业年会上提出了完善信托业治理体系的八项机制,并希望信托业以信立市,以信承托,通过这八项机制来实现长效发展。
产品登记机制、分类经营机制、资本约束机制、恢复与处置机制、行业稳定机制……在信托业资产规模突破10万亿元之后,监管部门正谋求信托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有多大本事就让做多少事
应该说,随着信托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关注度提高的同时其影响力也在扩大。目前看,信托业中出现到期清算问题的项目占比很低,整体上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可能不大,但个体行业和个体项目的风险仍不可忽视。
用益信托工作室负责人李旸表示,前几年年均50%的增长,让信托受托资产规模不断攀上台阶,在突破10万亿元之后,基于外部的竞争以及内部存在的问题,信托业发展面临“拐点”,信托业也需要更为深入的监管引导。
从信托公司来说,分类经营机制相当重要。一位信托公司人士认为,分类经营、分类监管或许对信托公司影响最大,这会使得信托公司的分化更加明显。
中建投信托研究员王苗军认为,八项机制的提出,对信托公司最大的挑战在于未来信托业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在分类经营机制的带动下,公司治理状况、风险管理水平、人才团队建设和软硬件支撑等情况将决定信托公司未来的生存空间。”他说,在这种背景下,信托公司的制度优势已不能满足信托公司的生存需求。“信托公司未来的发展必须建立在自身的经营能力之上。”
在杨家才的阐述中,分类经营机制的基本出发点是,有多大本事就让做多少事,促进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让人尽其能、物尽其用,实行分级管理、分类经营,同时建立升降级制度。
避免“一人生病,全家吃药”
不同资质的信托公司将与不同的业务范围相对应。“分类经营机制会使得信托公司整体结构板块更清晰,信托公司将只能从事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业务,一些实力弱、内控不完善、风控能力差的信托公司将可能只能够从事基本业务,其发展规模和速度将受到制约。”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说,也可以避免“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负面情况。
如果分类经营机制推出,看上去会使规模较大、业绩靠前的信托公司赢得发展先机。但真实的逻辑是,“因为这些信托公司本身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以及人才储备等先发优势,才获得了发展先机。”王苗军说。
八项机制的提出对信托公司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就是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的基础上。王苗军表示,这八项机制中,建立和完善信托产品登记机制是业内期盼已久的,对信托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将更为直接和明显。而建立信托行业稳定机制等具有较强前瞻性。
“过去信托公司发行产品,除个别创新产品外,基本实行报备制。”邢成表示,产品登记机制或将明确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发行产品实行分层监管,即信托公司的产品将按照审批、报备、公示不同层级加以监管,使得信托公司产品的发行和监管更加规范和严谨,一定意义上提高了信托公司产品发行的门槛,从而督促信托公司对产品的开发、设计和发行更加尽职尽责。
避免多米诺骨牌效应
而在保险已有了保险保障基金,证券有了投资者保护基金,银行也在酝酿存款保险基金的背景下,信托业也可以探索建立一个“信托稳定基金”。
“行业稳定机制的提出不仅是与国际风险缓释机制对接的重要举措,也可以在防范信托公司个体、个案风险引发行业风险以及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中起到重要作用。”邢成说,一旦个体或个案出现问题,通过稳定基金的救助和接盘,避免了多米诺骨牌效应。当然被救助和接盘的信托公司可能会在事后付出相当的成本和代价,面临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目前,信托公司还存在热点驱动,一哄而上的现象。“在未来新的监管机制下,信托公司需要着眼于长远制定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由外延式、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向内涵式、精细化、专业化、高附加值的业务模式转型。”邢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