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这意味着,“1元可办公司”由试点变为法律,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扫除了最大法律障碍。(据12月29日央广新闻)
修改《公司法》,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这意味着创业不再有门槛,只要提申请,一元钱也可开公司,大大降低了创业门槛,对就业无门、囊中羞涩的创业者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
事实上,“一元开公司”已是大势所趋,美国媒体曾报道过一个叫卡麦隆的人,他在23岁时已累计创办了12家公司。而他的第一家公司创办于他9岁那年,公司地址就是其卧室。他正是在卧室里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而在香港,只要缴纳不到2000元注册费,最快6天后,新生意就可以开张。显然,“一元办公司”由试点变为法律,顺应了时代潮流,契合了创业者的期待。
单就“一元办公司”的创业门槛而言,我们的政策环境或许比国外还要宽松。但是,创业者开公司要收获真金白银,不仅需要方便快捷地拿营业执照的政策,更需一个适宜发挥创业智慧的制度环境与依法行政的人文环境。
在香港地区,除了创业门槛低以外,创业者的创业过程也“很享受”。赚来的钱,大部分可放进自己口袋里,因为除了16.5%的利得税外,再无任何眼花缭乱的税种。不擅应酬?这并无大碍,与政府官员交往过密,反倒可能引来麻烦。
反观内地,创业者办企业并不轻松。虽说中央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减免税费的力度,地方也在减少审批项目与收费以利改善投资环境,但内地经商办企业的税费负担仍然不轻。除名目繁多的税费负担外,企业创业艰难,遭遇乱收费、乱摊派与吃拿卡要等潜规则者也不在少数。在公务服务中,“脸难看,事难办”,刁难商户与企业,逼商户与企业送礼、请客、公关的职能部门也时有所见。基于公权力的蛮横,创业者敢怒不敢言。显然,要营造良好的公司运营环境,除了有“一元开公司”的法律政策以外,更要对创业者“零骚扰”。
无疑,法律在打破公司注册资本限制的同时,改革绩效评价机制,全力为创业者保驾护航也很重要。如果创业者对职能部门拥有监督权与评价话语权,且评价意见影响到公务人员的政绩考核,那么,从“一元办公司”到“享受式创业”才能从法律走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