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在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一审判决胜诉五天后,王老吉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就“被改名案”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将请求省高院在一审基础上,再判令加多宝停止使用其他4条类似意思的广告语,并将加多宝的公开道歉指定媒体增加2家报纸和3家网站。
“虽然一审判决加多宝涉案广告为虚假宣传行为,但仍有部分诉讼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发布会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表示,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拟提出两条上诉诉讼请求。
主要的诉讼请求是:省高院依法改判加多宝公司,除“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凉茶了”这两句广告语以外,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遥遥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改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不再使用过往17年沿用的商标,现更换为加多宝凉茶”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
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更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料;加多宝公司赔偿原告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