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互联网金融研究的三个层面
作者:窦尔翔
2013年,互联网金融成了人们炙手可热的话题,相信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力量也在不断壮大。哲人们说,“你有一个苹果,我们彼此交换,每人仍旧只有一个苹果;但是,如果你有一个思想,我有一个思想,我们彼此交换,每人便都拥有了两个思想”。“思想交换模型”是网链的特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将“思想交换模型”推广开来,促进人类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进入新经济时代,进入互联网金融时代。
互联网的实践如火如荼,互联网的讨论铺天盖地,互联网著作也不断面世。那么,如何从本质上理解互联网金融现象?如何解析各种纷繁复杂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形成机理?如何用推理的方式预见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通过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认识互联网金融,有利于从理论和推论角度丰富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减少盲目实践的损失。
互联网和金融结合的基础是什么?
网上出现了关于“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区别的探讨。其实在宏观层面上,这两个概念没有什么区别,指的都是金融业与互联网业的融合。互联网技术是人类社会信息传递技术的进步,它作为“基础设施技术”可以和任何产业结合,从而使人类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它与金融产业的结合则使得金融业进入互联网金融时代。
互联网与金融结合的基础是两者都具有“网链因子”。金融的本质是关于货币的信用,信用不可能是一个单个个体的行为,一定会涉及两个和两个以上的个体,这必然会形成由多个个体所组成的“网链关系”。金融的另一个本质是信息,而信息最适合于用互联网来传递。所以,所谓互联网金融正是金融的网链性与互联网的网链性之间的耦合。正因如此,我们说“金融天然是互联网,互联网并非天然是金融”。
如何从中观层面理解互联网金融?
所谓从中观层面理解互联网金融就是从模式层面看互联网金融。大家对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有各种归纳,一般可以包括第三方支付模式、理财模式、P2P模式、众筹模式、金融门户、传统金融业的信息化等等。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有不同的互联网平台,不同的市场特征,不同的支撑主体。总而言之,模式是一种具体的生意,具体的商业模式。
这些模式的最初出现一般不是理性设计的,而是误打误撞出来的。以马云的“支付宝”与“余额宝”为例,支付宝本来的作用是为消费者提供的一个第三方监管账户,以确保消费者资金以及交易的安全。但是,当消费者将资金放入这个账户的时候,就有了存款的性质。当这个账户中间的沉淀款项被借出而产生利息收益的时候,这个账户具有了银行的性质。第三方支付式互联网金融模式便产生了。如果支付宝可以看做主要是“债来债往” 的资金聚集及其使用模式,那么余额宝就可以看做是“股来债往”的资金聚集及其使用模式。
中观层面看互联网金融,可以感觉到模式和模式之间的区别。比如,支付宝和余额宝可以称作是互联网金融,但网上银行却被大家笑称是“金融互联网”。正如上文所分析的,支付宝和余额宝模式都存在者重大区别,这些模式和P2P更是存在着区别。但在中观层面上却难以达到解决不同模式究竟为什么会存在这些差别,不同的模式是如何形成的。
如何从微观层面理解互联网金融?
所谓从微观层面分析互联网金融,就是要以元素为切入点,解析中观层面下,不同模式由哪些金融元素和互联网元素融合的,以解决在中观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一般而言,金融包含的元素大致有:主体元素:供资主体、融资主体;信用因素:融资方的信用记录、担保物、增信者;中介组织;合约;市场;平台等。互联网所包含的元素大致有网络性、即时性、横向大数据、纵向大数据、辩识技术、密钥等等。
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其实是由至少一个但不限于一个金融元素和至少一个但不限于一个互联网元素的融合而产生的。由于互联网元素和金融元素分别有多个,所形成的元素排列组合也必将是多个组别的,不同的组别对应着不同的模式。最初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大部分可能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那么如果我们能解析出元素组别的类型,就为我们发现新的互联网金融或者优化现有互联网金融模式提供了可能。(作者窦尔翔 现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