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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家机构发起成立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

2013年12月04日 07:21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12月3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发起成员单位大会在北京举行。

  会上,包括银行、证券、第三方支付及P2P等75家机构共同参与并审议通过了 《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 《章程》)、《互联网金融自律公约》(以下简称 《公约》),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明哲当选为委员会主任。

  多位金融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是源于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出现的新商业模式;但目前业内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风险防范等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业务规则也有待进一步规范。该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沟通与协作,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进一步发展。

  探索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

  在发起成员单位大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在筹备过程中,邀请的以及自愿申请加入的发起单位共75家。其中,包括综合性金融集团1家、商业银行18家、证券公司2家、支付机构28家、人民银行相关单位2家、银行卡清算机构1家、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公司10家,高校和研究机构6家,其他相关机构7家。

  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交流、服务、自律”。具体来说,一是重点研究互联网金融运行机制和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发展规律,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沟通交流,总结发展经验,分享发展成果,通过组织研讨会、论坛、培训等方式,促进同业交流,推动创新发展;三是为会员单位经营和行业整体发展做好服务,如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反馈行业发展情况等;四是推动自律,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自律机制,引导成员单位加强内控建设等。

  “互联网金融涉及业务类型多样,参与主体众多,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规则等都尚未明确,而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资金管理、风险防范和信息安全保护等问题需引起重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王素珍在会上指出。

  此背景之下,会上还审议通过了《公约》。《公约》主要针对合规经营、风险管理、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资金安全、消费者保护等方面进行约定。比如针对风险管理,《公约》明确要求成员单位 “构建覆盖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针对交易资金安全,《公约》提出要确保交易资金的可追溯性、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针对消费者保护方面,《公约》要求成员单位强化信息披露,平等对待客户、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等。

  王素珍指出,《公约》将促以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防范业务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促进成员单位合作共赢作为指导思想,以互联网金融参与主体所面临的共性问题为出发点,着重从规范市场秩序,建立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自律条款。

  旨在提供行业自律平台

  王素珍表示,“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业务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等技术快速兴起,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业态,向金融领域广泛渗透,非金融支付机构以及众多互联网企业依托平台优势,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传统的金融机构也通过创新纷纷涉足互联网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融资等涉及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数量日益增加,规模不断壮大,出现了新的商业模式。但目前业内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界定、业务规模、风险防范等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规则也需要进一步规范。”

  她进一步指出,协会搭建一个有效平台,组织行业相关单位,共同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研究,有利于加强互联网金融各界的沟通与协作,积极为互联网金融各方提供支持和帮助,探索推进行业自律,促进互联网金融与支付技术和手段的结合运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但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边界、业务模式等都没有明确的定义,此次央行召集75家横跨银行业、第三方支付、P2P、证券等方面的机构成立专业委员会,为草根发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了一个自律可行性的平台,将对整个行业带来益处。一方面,从业单位有了规范,从业者行为有了监管。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互联网金融各界的沟通与协作,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理论和实际问题,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防范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战略规划部副主任宗良也指出,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传统银行顺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潮流,加强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交流与协作,提高传统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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