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肖钢:推注册制须先修改《证券法》

2013年11月20日 07:01    来源: 北京晨报    

  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明确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这一表述引起资本市场极大关注。不过,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推行注册制需要一系列完善的配套条件,其中一个必须的条件就是要修改现行的《证券法》。

  昨日,肖钢在2014年《财经》年会开幕式上做主旨演讲时表示,证监会会坚定不移地推动注册制改革,但市场不要理解为登记、备案、生效,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之后,证监会就不管了,证监会仍然要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要从审批者变为监管者。

  肖钢表示,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面临着很多困难,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条件的完善。如果要实行注册制,必须要修改现行的《证券法》。

  除了法律制度之外,肖钢还认为,当前资本市场的参与主体——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发行人等的实际能力还不能够胜任注册制,有些投资银行没有那么多人力去对IPO企业做尽职调查,内部也缺乏强有力的会计师和律师团队的支持。

  对于市场十分关心的国际板问题,肖钢明确表示,虽然资本市场化改革要求必须国际化,但当前推出国际板的条件并不成熟,证监会还没有进行研究,目前还没有打算开国际板。


(责任编辑: 马欣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