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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鼓励互联网与基金行业融合创新发展

2013年11月02日 07:5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对华夏基金和百度报备的业务合作方案进行了审查,未涉及8%保本保收益等违规内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1月1日表示,对华夏基金和百度报备的业务合作方案进行了审查,未涉及8%保本保收益等违规内容。百度未参与基金销售业务,仅起到流量导入的作用,基金销售各环节都是由华夏基金完成。他同时指出,包括互联网基金销售在内的各种基金销售业态均应遵守销售适用性原则。

  “证监会一直有明确的基本监管原则。”新闻发言人说,一是要确保投资人资金安全,防止投资人资金被挪用或者侵占;二是要防止欺诈、误导投资人行为的发生;三是要严格落实销售适用性原则,充分关注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与基金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匹配。包括互联网基金销售在内的各种基金销售业态均应遵守上述基本监管原则。

  新闻发言人同时表示,证监会在鼓励互联网与基金行业融合创新发展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基金销售基本监管原则违规行为的发现和打击力度,以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新闻发言人表示,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出现,显示出基金和互联网的融合顺应了市场需求,也确实给投资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监管层应顺应市场需求,做好规范,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但新闻发言人也指出,在互联网与基金的合作过程中,有两种机构业务边界模糊的情况。“如果融合出现在边界模糊的地方,证监会的态度是要积极与机构沟通,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

  新闻发言人介绍,目前合作方式有支付宝的直销系统嵌入模式,新浪与百度的跳转模式等。如果互联网平台提供方未取得基金销售牌照,但收取开户等费用,即销售行为,是违规的。

  “证监会已发现有机构发生这种苗头,并已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新闻发言人表示,互联网企业只要符合当前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规条件,就可以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的行政许可。(证券日报 朱宝琛)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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