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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科技虚增利润超50% 证监会严打欺诈上市"萌芽"

2013年11月04日 07:50    来源: 经济导报     赵雪

  1日,证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了对天能科技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处罚决定。虽然该公司早已主动撤单,但相关责任人仍因IPO过程中的造假行为,遭到严厉处罚。

  具体受罚对象包括天能科技、民生证券、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高管、签字保荐人、律师和注册会计师等,共计24名责任人。其中,对天能科技董事长秦海滨及其特别助理刘俊奕、董秘曾坚强,签字保代邓德兵、刘小群,签字审计师胡小黑、吴国民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天能科技也成为预披露制度实施后,首家在撤回IPO申报材料情况下,仍被追究造假责任的公司。

  “这一处罚有很重要的意义,那就是警告那些想进来的公司,不是你在IPO过程中,被质疑、被挖掘出问题后,主动撤单就可以了事的。只要犯了造假的错误,就别想再来第二回。”贵州某券商一从事投行业务的人士如此对经济导报记者评价说。

  虚增利润超50%

  去年2月1日,天能科技进行招股书预披露,随后遭遇媒体质疑,公司遂于去年4月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同年9月,证监会对天能科技涉嫌违法违规立案稽查。

  经证监会调查发现,天能科技通过伪造作为入账凭据的工程结算书和虚构销售回款等,在山西应县道路亮化工程等3个项目的财务账册中有虚假记载。该公司在2011年1-9月财务报告中,虚增收入8564万元,虚增利润合计381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3.18%。销售回款中,近1.2亿元均来源于董事长秦海滨控制的4家公司,转款事宜具体由刘俊奕策划、曾坚强参与组织实施。

  虽然之后当事人天能科技等,以“公司具备上市实力,发行过程中欠缺经验,并非故意”,以及“主动撤回了上市申报材料,未造成严重影响”等理由作出了申辩,但证监会依然未予采信。并表示,天能科技是在向证监会报送虚假材料的行为被媒体曝光,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之下,才撤回材料。

  与此同时,为天能科技 “保驾”的民生证券等,也同被 “连坐”。证监会拟决定对民生证券给予警告,没收民生证券从事该业务的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保荐代表人邓德兵、刘小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同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审计机构大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君泽君也受到处罚。

  打击欺诈上市前移到申报阶段

  对于证监会这次不予遗漏的“零容忍”处罚,上述投行人士还是很赞成的。他表示,一小撮不良企业和保荐机构的违规行为,给行业“抹黑”,加大处罚力度无疑是在净化市场,同时也减弱了保荐业务中的恶性竞争,“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近来,万福生科(300268)、新大地、天能科技三宗欺诈发行案件,备受市场关注。其中,万福生科及主要责任人员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据证监会披露,其部分违法行为已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天能科技、新大地两家公司虽未取得发行核准,但其也因严重扰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秩序,而遭到行政处罚。

  证监会将近期一些列针对IPO造假的惩处称为“重典治市”。以上三案从调查完毕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历时5个月左右,处罚效率较之以往同类规模案件大幅提升。

  将打击举措前移到申报阶段,目的是希望把问题企业消灭在萌芽状态。然而,要想真正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据了解,上市财务造假比内幕交易更具有系统性,行政调查所面对的对象范围也更广,难度也更大,上述几个案件就都是由媒体揭发而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尤其是调查未上市公司时,企业配合度往往不高。例如,天能科技一案中,证监会就表示,“在我会立案调查后天能科技还拒绝、阻碍我会调查工作。”

  据了解,在对天能科技的调查中,需要面对多个政府采购工程,这意味着行政调查人员必须对工程合同的甲方进行调查,特别在涉及地方基层政府时,沟通成本尤为巨大。

  比如,当调查人员来到某县政府取证时,对方根本不认证监会这块牌子,相关负责人也多回避不见。更为重要的是,在很多人的观念中,未上市主体没有对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害,不存在欺诈发行的违法违规事实。

  “帮企业欺诈上市,实在不值得,不做这一单顶多少赚点钱。要是因此葬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就得不偿失了。”上述投行人士表示,希望证监会真能形成强有力的执法震慑,无论公司还是保代个人,都因为严重的违规成本,对造假望而却步。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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