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11月,各种关于改革的话题被高频度热议。在诸多热点中,农村改革的方向和具体细节被赋予了多种想象。
近日,业界传出消息,未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这“三权”将可能用于抵押融资。对农村金融市场而言,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期待。
农村金融一直走在改革的路上。伴随农信社的股改、农行“三农”事业部的改革、村镇银行的设立等一系列措施,农村信用体系在过去几年不断建立,支付结算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在农村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所能提供的服务也更加完善、形式更加便捷。
但这些改革的着力点大多落在机构网点的布局、机构内部运营机制的变革等金融机构本身的范畴,很少触及深层次影响农村金融的根本性问题。因此,农村领域贷款难、贷款贵等症结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改变。
商业银行的资金定价模式要求收益必须覆盖风险,在风险普遍较高的农村地区,贷款价格自然居高不下。商业银行为了防控风险,贷款准入制度要求必须要有担保或有效抵押,致使很多农村客户无法达标。而对于农村经济而言,越是贫穷落后地区的财政力量越是薄弱。想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增收致富,“四两拨千斤”的金融杠杆是最好的工具。
在这种前提下,要使农村的现状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必须要考虑农村落后、基础薄弱的实际,出台更多差异化的支持政策,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让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经济有一个可以支撑的外部环境。
过去几年,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已经在这方面做出初步的尝试。一些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担保公司,用少量的财政资金驱动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投入到农村的生产经营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抵押物方面,林权抵押贷款等新的尝试也正在云南、浙江等地逐步推开。
我们认为,未来的农村改革应当继续沿袭这样的思路,通过各级政府、财税、法律、金融机构等多方的合力,从那些长期羁绊农村金融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着手,建立起可以持续的良性机制,为农村的资金供应渠道铺平道路。
不可否认,这样触及根本的改革或许会在短期内打破现有的平衡、造成一些阵痛,但这是任何改革必须经历的过程。为了长期的良性发展,必须顶住压力忍痛推进。
更重要的是,在城乡二元结构日趋显著,城市发展却趋于饱和的当下,这或许是农村改革最好的时间窗口。(农村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