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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以“签字背书”破解央企监督难题

2013年10月22日 22:05    来源: 新华网     何宗渝 韩洁

  中国国务院国资委22日通报对中国铁建2012年8.37亿元业务招待费的检查情况,展现出反对央企大手大脚、大吃大喝等问题的坚决态度。在核查中国铁建招待费问题过程中采用的“签字背书”监督新模式,有望在央企监督中推广开来。

  “背书”一词原指在票据或单证的背面签名或盖章,表示确认、同意、支持等。在纪检监察中要求监督者在监督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表明了签字人要对监督报告负责;若有挟私隐瞒、包庇渎职,事后一旦查出,就要追究监督者的责任。

  在此之前,中央纪委、国资委纪委、审计署等都要对央企进行监督,但监督者有监督的权利,却不用对监督结果负责;同时,企业内部的监督部门往往受到企业党委的制约,很难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监督者“有监管之权,无问责之虞”,部分央企违纪违规大手大脚花钱。

  根据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1720家上市公司披露的“业务招待费”高达133亿元,招待费最高的前十家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其中中国人寿一家企业就花掉了14.18亿元。

  由于监管不到位,运行不透明,央企业务招待费某种程度上成了各种“见不得光”支出的“容纳筐”,乱发福利、帮客户报账等等,什么支出都往里装,而监督部门有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目前曝光的一些问题,多是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发现的;而除了企业主动披露,谁能发现招待费中隐藏的各种玄机?”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说,某种程度上,监管缺位已使央企招待费异化为一种福利,甚至成为掩盖非法交易的腐败死角。

  中国铁建8.37亿元业务招待费披露后,国资委纪委书记和中国铁建纪委书记被要求在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报结果。如此一来,监督者就要对监督结果承担责任。

  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说,“签字背书”是推动央企监督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监督责任的创新形式和有效举措。“说白了,就是干工作别糊弄;出了问题还有倒查机制,还要被追究。”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签字背书”实现了央企监督者监督权利和责任的统一,无疑是破解监督者‘有监管之权,无问责之虞’痼疾,实现监督压力逐级传递、监督责任层层落实的有效办法。

  国资委党委书记张毅22日表示,将在央企中推广“签字背书”办法。

  不过专家也指出,要确保监督“掷地有声”,还需要强化纪检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手段,并向社会公开监督结果。监督者签字背书后,相关的责任追究办法和惩戒措施也要跟上,对违规违纪、监督不力者真正形成震慑。

  张毅也强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央企要逐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推进全力运行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现在政府官员违规公款吃喝招待,一旦发现就地免职,对央企也应实行类似的严格惩戒措施。不仅要惩戒出钱招待的人,接受请吃的也要被惩戒。”中国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说。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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