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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 四马难追

2013年10月15日 16:46    来源: 《价值线》     云高

  垄断新势力

  2010年7月,《计算机世界》刊登了《“狗日的”腾讯》封面文章,把腾讯作为互联网公敌进行批判。随着微信5.0上线,支付、游戏中心、公众号消息订阅折叠等等一系列功能增加,又摧毁了很多单个领域的创业者,以致有人骂道:“狗日”的腾讯又来了。

  这就是腾讯绝对优势后形成的新垄断。阿里巴巴亦然,引得京东的刘强东在多个场合攻击阿里的垄断地位。在互联网行业,大者愈大的格局已然成形,BAT很好地概括了这一点。它们手握大把资金,开动收购战车,将一批创新企业揽入麾下。几乎每一天,都能看到BAT的频繁动作。它们如庞大的八爪章鱼,将触角伸及它们尚未占领的领域。

  比如银行的传统贷款业务。2008年3月起,阿里巴巴与长期合作的建设银行联手推出了网络贷款。多方不适使得两者之间罅隙顿生,最终在2011年4月完全停止了合作。

  不过,对于阿里巴巴来说,与其说这是一次打击,倒不如说其亲见亲闻之后坚定了绕过银行的决心,掌舵人马云亦提出,“如果银行不改变,那我们就改变银行。”

  掌握核心的客户资源以及独特风险控制手段的阿里巴巴金融公司迅速在旗下设立两家小额贷款公司。通过这两家小额贷款公司,阿里巴巴拥有了合法的放贷权,尽管其资金规模受限,但拥有了自主的定价权力和庞大的客户资源。

  中国有超过6000万家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占在企业总量中超过九成,在这九成小微企业中,真正可以在正规金融机构如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仅一成左右,90%的小微企业从未获得过银行的经营贷款。这些贷款难,一方面确实是因为这批企业无法有银行所认可的抵押物,另一方面,则很多因为他们无法获知市场上最全面的贷款产品,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好贷网创始人兼总裁李明顺说,互联网与金融结合,将逐渐打破这种信息不对称。在美国,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完全不需要线下网点的银行,我相信这个趋势在中国也会出现,这就是Internet Bank(互联网银行)。在美国纳斯达克,现在有一家上市的互联网银行公司(股票代码:BOFI),它们没有任何网点,完全互联网化的存款贷款,据说最近一年的股价升了接近三倍,这就是互联网银行很有魅力的地方。美国以前像富国银行这样的银行也很有效率,但与互联网相比,后者的创新效率应该更高。

  “我们身边几乎所有人今天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都在被互联网影响,然而,互联网行业并没有赚大家很多钱,拿互联网企业的收入来说,中国最大的几家互联网公司,腾讯一年收入是500亿左右,再加上阿里、百度等,一年一共才1000亿左右的收入规模,他们真正的影响了我们很多的生活,比如在杭州,一个当地的出租车司机可能都受惠于阿里巴巴创造的产业链,因为杭州有很多卖家和电子商务企业围绕着阿里转,创造了万亿级别的交易,而阿里其实也才赚了几百亿的收入而已。相反,象建设银行这样一个银行,对我们的生活的影响并不是那么大,也不创造特别大的价值,但它一年赚的利润就是1700亿人民币,比中国的互联网产业规模还要多。”李明顺说,“这就是马化腾和马云为什么都在觊觎互联网金融这个大市场。”

  余额宝事件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金融公司对互联网的重视。在阿里巴巴的余额宝推出的第18天,新增客户250多万,累积申购资金超过60亿。很多基金公司一下恍然大悟,在错失余额宝、活期宝的盛宴后,一些基金公司将目光转向了腾讯的财付通等其他第三方支付渠道。

  在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谢平预测的蓝图中,20年后,可能形成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可称之为“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传统银行体系里的客户正在一个个触网,资金供需双方由于对对方的信息完全了解,资金中介将不再被需要,银行该如何面对?

  在谢平的设想中,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他说,以Facebook为代表的互联网为金融带来的最大的改变,是降低了资金匹配的成本,提高了资金配置的效率。而这个特点在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阿里金融贷款以及P2P领域都已经得到了验证。而在马蔚华看来,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已经削弱了银行作为社会支付平台的地位,而以Facebook为代表的社交网络,更是威胁到银行生存的根基存贷中介的功能。

  不必神化互联网金融

  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如火如荼,新产品、新业务推出速度令人目不暇接。传统商业银行似乎也惶惶然,好像真要成为“行将灭绝的恐龙”。然而,事实真相恐怕并非如此。

  首先,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影响重大,对互联网金融也是同样的道理。正因为利率水平相对偏低,才让余额宝等大行其道,一旦存款利率市场化最终完成,这类业务模式迟早会归于沉寂。以“余额宝”为例,目前它主要采取代销基金模式。即使有朝一日相关牌照到手,由于各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大同小异,在理财产品“银行有、我也有”的条件下,互联网金融实难在传统银行面前取得竞争优势。

  另外,互联网金融还属于新生事物,要想获得比商业银行更高的信誉,恐怕也很难在短期实现。

  一方面,商业银行稳健经营有强大的资本金作后盾,意味着在当前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尚不到位的情形下,可以通过增提资本来履行“卖者有责”责任,从而对金融消费者形成一种有效保护。而互联网金融发生风险,消费者权益则很难得到保护。另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要向中央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这意味着银行一旦出现流动性困难,背后还有中央银行的支持,而互联网金融则缺乏这样的“靠山”。

  更重要的是,互联网金融还面临着许多法律障碍,稍有不慎,轻者会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红线,重者会遇到“集资诈骗”的指控。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大搞线下业务,违规发行理财产品。以淘金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例,均先后爆出“卷款而逃”的新闻。

  目前,互联网金融基本形成四个模式:第一是拍拍贷为代表的线上P2P模式,第二是以阿里为代表的电商介入金融领域,第三是涉及到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的第三方支付,第四则是大量的互联网企业介入的金融服务领域,更多还是以服务金融机构为主要运营模式,如东方财富网等基金代销网站。由于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都或多或少存在缺陷,因此,决不应将其神化。

  以阿里巴巴为例。它正成为中国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支持贷款决策的领军企业。虽然马蔚华、马明哲等多次发出警示,但大型银行真的惧怕吗?因为即便没有电商,银行也已坐拥丰富的客户数据,它们只是应该更好地利用它。

  或许,“互联网金融”只会对正规金融大力发展“金融互联网”产生鲶鱼效应,是一种促进,而决非一场噩梦。对互联网企业来说,服务实体经济是它们的主业,金融只是另一个服务领域;而对金融企业来说,互联网只是一个提高效率的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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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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