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家上市银行理财客户风险评估调查:
银行客户风险评估标准弹性大
“风险评级不合格,重填一张”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对十六家上市银行的网点进行了随机调查发现,部分上市银行网点依然存在不太重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测评流于形式、不合格重新填写等现象。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数银行的风险评估指标一般都设有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风格、风险承受能力等项目。但在风险评估的各个环节中,不同的银行评定标准不一,即使是同一种产品也可能出现不同的风险评级。
部分银行测评流于形式
在北三环某股份制银行网点,当记者表示拟购买理财产品后,该行理财经理向记者推荐了一款短期非保本浮动利率理财产品。填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之后,当记者询问测评结果是否符合上述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时,该理财经理表示,记者的投资类型属于稳健型,可以购买此款产品。但记者注意到,自测评开始到结束,该理财经理并没有细看测评表。
在某国有大行一网点,理财经理表示,原则上风险测评过不了是不会建议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但如果客户执意购买,就得看客户需求了。
记者在民生银行网点也遇到类似的情况,民生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风险评估并非强制性的,它只是给客户一个提醒,如果测评结果与欲购买产品的风险等级不匹配,则需要客户追加一个购买说明就可以了”。
在另一家上市银行网点内,负责销售理财产品的大堂经理则直接表示,“我们银行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都较低,即使是老大爷、老大妈都可以购买,风险评估对购买产品影响不大”。但记者发现,该大堂经理向记者介绍的两款产品都是非保本浮动利率产品。
在另一国有大行某网点内,一负责销售银行理财产品的大堂经理告诉记者,风险测评对购买理财产品是有影响的,如果评估不合格就不能购买。但是,在随后的填表过程中,一佩戴有“实习生”字样胸牌的理财人员则告诉记者,要是风险评级不合格了就重新填一张。
当然,也有部分银行对风险评估较为严格。
在建设银行某网点,理财经理表示,第一次购买理财产品必须先进行柜台测评,如果不合格只能购买风险等级较低的产品,柜台测评也由计算机进行,测评完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测评结果。一般情况下,保本的产品不用进行风险测评,但是非保本产品必须进行测评。
而在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银行等其他上市银行网点,当记者表明要购买理财产品时,理财经理都表示,如果测评不合格,是不能购买高风险产品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银行每到季末或年末,都会推出一些高风险高利率产品,多数客户会奔着理财高收益而去,但并不在意高风险,银行迫于揽储压力和考核压力也不会很重视风险测评。
风险评估标准不一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银监会在2011年11月份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估做了强调。尽管目前各个银行依据2011年最新出台的《办法》对客户进行风险评级设置,但是到现在为止依然没有针对各个银行统一的风险测评标准。
记者发现,影响测评结果的多个环节中都存在弹性。首先,银行在风险测评的题目设置上有很大的灵活性;其次,在测评结果的评估方面,各个银行也各自为政;另外,银行可以对自己开发的产品进行不同的风险级别的鉴定,一款高风险产品或许就被定义为稳健型产品。
从评估表的测评内容来看,大多数银行的测评内容包括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风格、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但各个银行的评估权重设置存在较大差异,题目设置因此也不一样。
比如,关于投资目的,工商银行设置的题目较为微观,设有:A、子女教育费、退休计划;B个人目标(置业、购车);C、让财富保值增值。而在招商银行的“投资目的”题目下,设有:A、资产保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大体相同;B、资产稳健增长,约高于银行定期 存款利率;C、资产迅速增长,远超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招商银行题目设置较为宏观。
此外,工商银行的评估中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类型、风险、期限、收益计算方式以及提起终止约定的了解程度做了强调提问,而其他银行风险评估并没有这几项。在投资风格的题目设置中,各个银行虽有相同之处,但多数不同,得出的答案自然不同。
从题量来看,各个银行的风险评估多数设置为10道题目,但也有少数银行题目设置较多,比如记者在一份工商银行的风险评估表中看到,该评估表设置有15道题目。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有的银行为节省时间,在问卷选项设置方面也更为简洁,力求快速办理。在采访的过程中,多数银行理财经理也强调,购买理财产品虽然要签各种文件,但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10分钟。
此外,在测评结果的计算方面,有的银行会在电脑上自动生成投资类型,但部分银行依然是银行理财人员进行计算,然后得出测评结果,记者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银行理财人员并不仔细看测评结果,而是粗略的看看就得出结果。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在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在本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而记者在走访的过程就发现,即使是第一次购买理财产品,多位银行理财经理也会建议客户,如果开通网银的话,可以在网上进行风险测评,只有少数银行理财经理表示必须在柜台填写。
客户维权困难
北京市建豪律师事务所银行业务律师廖宏浩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专业中介机构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统一评估。因为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从本质上说与银行的资本运作能力和投资水平等因素有关,面对市面较多的银行理财产品,从监管的层面来制定统一的风险测评不太可能,也不现实。
廖宏浩表示,虽然《办法》的第二十五条写明了“商业银行应当根据风险匹配原则在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之间建立对应关系;应当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明确提示产品适合销售的客户范围,并在销售系统中设置销售限制措施。”但目前来看,风险评估的作用以提示性为主,并非强制性的。而且风险评估也不作为理财合同的一部分,如果客户需要依风险评估来维权会比较困难。
而记者在多家银行网点看到,不时有客户询问银行理财的产品的利率,但对资金投资渠道,各渠道所占比例询问较少。一位客户与记者交流表示,风险等级有规律,四个选项中最后一个一般风险承受能力最高的,依次类推,如果想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多选几个C或D就行了,况且自己想购买哪款产品银行也不会不卖。
虽然目前多数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制作专页风险揭示书,并包括了风险提示语句、产品类型、产品风险评级及适合购买的客户评级、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和结果、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风险确认语句抄录等。但记者调查发现,如果客户不做详细的询问,多数银行理财经理并不会对产品类型详加说明,至于风险情况,多数银行理财经理都会表示,“目前这款产品没有亏损蚀本的先例”。
廖宏浩告诉记者,有许多客户在亏损之后向他求助,但目前维权只能根据《合同法》,而大多数银行理财经理为快速销售一款理财产品并未给客户详细讲解合同中的重点条款,匆匆签约,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取证相当困难,因为银行不会提供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所以客户购买前需要多留意合同。(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