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合伙人制度”成为阿里巴巴集团上市过程中的第一敏感词。
昨日,在阿里巴巴十四周岁生日之际,马云在给全体员工的内部邮件中,首次正式谈了这一备受争议的合伙人制度。“我们不一定会关心谁去控制这家公司,但我们关心控制这家公司的人,必须是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伙人。”在邮件中,马云的表态颇显强硬,“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阿里“合伙人”已有28名
香港还是纽约?就目前各界最为关心的阿里“IPO上市地”,昨日阿里巴巴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关于IPO,我们没有选定投行,没有上市时间表,亦没有选定上市地点。”
此前有消息称,阿里巴巴集团向港交所提出了“合伙人方案”,该制度将允许包括马云在内的合伙人在上市后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以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
昨日,阿里巴巴官方明确表态,这一制度早在2010年就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运行。
据介绍,合伙人制度的来历要追溯到2009年,当年9月10日阿里巴巴成立十周年之际,马云等18名创始人宣布去掉“创始人”身份,随后,公司开始寻求和尝试可能的制度创新。在过去三年合伙人制度的试运行过程中,每一年选拔新合伙人加入,都要对候选人进行激烈的讨论。公司主要管理层和选拔出的合伙人一道,对合伙人的章程制度不断研讨,同时对很多公司重要的决策深入讨论。
马云在邮件中强调,“有别于绝大部分现行的合伙人制度,建立的不是一个利益集团,更不是为了更好控制这家公司的权力机构,而是一种企业内在动力机制。”
而根据记者初步掌握的名单,目前阿里28名合伙人当中,绝大多数来自当前的管理团队,包括董事局主席马云、董事局副主席蔡崇信及首席执行官陆兆禧等。
马云表示,“我们相信只有一个热爱公司使命驱动的群体,才能够抗拒外部各种竞争和追求短期利益的压力,坚持捍卫阿里的文化。”
上市时间或推迟至明年
无可否认的是,控制权将成为阿里上市过程中的症结点。
在美国上市,可以满足阿里巴巴对控制权的需求,但上市后却面临着更为严格的监管,必须按季度、高标准地披露大量信息;如果在香港上市,上市后监管可能会相对宽松,却无法保证控制权。因此,港交所会不会破例给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放行,将是它能否在香港顺利上市的关键。
据了解,包括马云在内的管理层,目前仅持有阿里巴巴的约10%股权,而软银和雅虎分别持有约36%和24%的股权。因此,如果按照一股一票的原则,如果软银和雅虎联合,将实现对阿里巴巴股东大会的控制,同时拥有董事会的大多数席位。这也意味着,阿里巴巴的未来,有可能掌握在他人手上。
9月2日,香港有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称,香港证监会已召开董事局会议,否决了阿里巴巴提出的“合伙人制”以及对其无须遵守现行上市规则的豁免。
业内由此猜测,阿里很可能因此弃香港而转投纽约上市。因为在美国,可以采用在香港被禁止的“双重股权结构”。比如,Google上市前将股票分为A、B两类,向所有外部投资人发行的均为A类股,即每股只有1个投票权;而Google的创始人和高管则持有每股对应10个投票权的B类股。Google的两位共同创始人佩奇和布林,加上CEO施密特一共持有Google大约1/3的B类股票,稳控Google的决策权。而 Facebook则采取“双股制+表决权代理”的结构,以确保扎克伯格的绝对控制权。
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因支付宝事件(指支付宝2011年的股权转让一事)失去的信任,可能会使阿里赴美IPO时面对更多麻烦。
即使阿里巴巴最终还是倾向于在香港上市,但按照官方回应的“目前还没有上市时间表”,或意味着阿里将无法在今年完成IPO计划。因为,按照规则,需要提前4-6个月提交相关上市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