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5日表示,总体上我国的金融创新与服务还是不足,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还是有待于进一步的发挥。在创新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与宏观调控政策、宏观监管规则相博弈的问题。对此,既要积极鼓励、支持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又要引导好创新,加强相关的管理协调工作。她是在“2013金融街论坛”上做出上述表示的。
胡晓炼表示,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是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对于推动金融的创新发展和金融市场与金融监管相互协调、互相促进是一个有效的保障。
她同时称,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迫切需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将金融体系视作一个整体,考虑不同行业和市场之间相互的传导,这就需要加强政策的协调,需要强化系统性的监测,需要进一步统筹考虑宏观审慎的监管要求,这样才有助于我们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此外,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与国际上所形成的共识和采取的行动整体方向是一致的。
“鉴于以上这些考虑,我国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现在已经正式设立,并且采取了部际联席会议的形式。”胡晓炼称,这一机制将在五方面履行职责:第一是加强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第二是促进金融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第三是加强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的金融风险,对这一问题进行协调;第四是强化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第五是加强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证券日报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