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日和昨日举行的第二届金融街论坛上,多位有影响力的金融人士纷纷阐述相关金融热点问题,并介绍相关工作最新进展,其中包括银行业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国有商业银行估值、新三板扩容等问题。
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王娴:
新三板即将全国扩容
“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明确提出,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目前,具体方案正在制订,应能很快出台。”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王娴表示,在全国范围内,不管是在什么地区的企业,只要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均可申请在新三板交易。此举将极大地扩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4日,股转系统挂牌公司数量已达309家,总股本近84亿股,这意味着,从7月初至今两个月时间里,股转系统新增挂牌公司接近百家,新三板市场呈现明显加速扩容态势。
对于占全国企业总量99%的中小企业来说,新三板扩容是一项重大利好。在论坛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谢庚透露,近期在各地密集调研征求市场意见,对于拟挂牌企业,已在非财务标准方面形成一套没有自由裁量空间的标准体系,并且已经付诸实施。
谢庚表示,基于当前法律环境变化,股转系统已做出一系列相应制度安排,在融资工具方面,将发布股权融资制度、债权融资制度;在转让方式方面,将出台集合竞价、做市商和一对一确定报价转让以及其他一些协议转让方式安排。
银监会副主席郭利根:
八禁令保护银行业消费者
银监会副主席郭利根透露,银监会已于8月30日发布《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他同时表示,加快完善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框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由于此前从没有集中的、专业的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系统性的监管规定,因此《指引》出台标志着银监会已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纳入监管体系当中。
《指引》针对侵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出了八项禁止性规定,即: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不得在格式合同和协议文本中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不得主动提供与银行业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在未经银行业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向银行业消费者误导销售金融产品;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无故拒绝银行业消费者合理的服务需求;不得在服务中对残疾人等特殊银行业消费者有歧视性行为。
郭利根说,《指引》的出台,填补了国内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空白,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以金融衍生工具为代表的新的金融产品不断增加,大量专业术语、晦涩难懂的表述,使得消费者很难对金融产品或服务做出充分有效的判断。金融消费领域信息不对称的特点,易导致银行业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建行董事长王洪章:
国有商业银行市值被低估
建行董事长王洪章表示,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市值被远远低估,现在的产业构成预示着中国商业银行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今年以来,由于发达国家股市走高,中国商业银行的市值排位呈现微妙却颇受关注的变化,比如工商银行失去了市值全球第一大的宝座。王洪章认为,这一变化并不是因为中国银行业的经营能力减弱所导致的。
“从2005年到现在8年时间,中国银行业利润一般维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近一年的利润增长幅度大概减少了一半,但今年二季度,上市银行的利润增长仍然在12%以上。”王洪章表示,这个业绩是比较好的。在这种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值是被远远低估的。
“现在产业构成也预示着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王洪章表示,目前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很低,只占5.5%,因此银行业发展空间非常大。
据普华永道的预测,按保守的增长速度估计,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在2023年将超过30万亿美元,即190多万亿元人民币,目前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为130多万亿元,按照普华永道的估计仍有六七十万亿元的发展空间。王洪章说,届时中国银行业可能会成为世界最大的银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