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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鑫事件殃及小保险中介:“我们很无辜”

2013年08月22日 07:3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下称“泛鑫”)高管陈怡携款跑路事件被曝光后,曾与其有业务合作的几家险企大多以开放之姿发声,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牵连。不过,有小型保险中介公司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其已经遭到殃及,业务受到此次事件影响。

  小中介“池鱼”被殃及

  “有个客户本来是要签约的,泛鑫这事儿出来以后,人家告诉我们不买了,怕被骗。”北京某小型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对《证券日报》记者诉苦,“我们很无辜呀。”

  “客户不买就不买呗,我们失去这个客户了还能怎么着?”上述北京中介总经理称,其在为自己的公司受到影响感到不平以外,更担心小型保险中介的形象将因此受损。“小中介通过自己的努力,辛苦树立起来的市场知名度和客户信誉,就这样被毁了。”

  随即记者又联系了上海的其他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以及国内几家大型保险中介相关人士,他们表示,并没有感觉到泛鑫事件带来了很大负面影响。

  上海某保险中介机构副总裁对记者称,保险中介机构应正视民众的质疑,并尽力以自己的专业性向客户答疑解惑,同时,客户也应对保险中介保持理性,双方必须加强沟通。

  这次事件也让很多人对保险业“刮目相看”。“没想到吧?我们小小保险里的‘小破’中介公司老总也能圈到数亿元的资金。”当然这只是句玩笑话,但玩笑的背后,是业内人的痛心。

  有保险中介人士认为,监管层在严查险企中介业务及规范保险中介机构行为之余,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奖惩分明,避免“殃及无辜”,该惩罚的惩罚,该警告的警告,该正名的正名,也应尽力维护民众对合规保险中介的信心,维护保险业在公众中的正面形象,避免殃及池鱼、打击到专而精的小型保险中介机构。

  光大永明的“嫌疑”

  此前媒体曝光的与泛鑫有业务合作的6家保险公司,多数公开表示已“终止与泛鑫合作”、“泛鑫代理的业务停止受理”等。

  泰康人寿对此事发表声明称,其于2012年8月与泛鑫正式签订保险代理协议,在2012年8月至11月共承保泛鑫代理的业务25件,标准保费为86.34万元。“在4个月的合作中,我公司多次发现保单品质未达到相关标准,故于2012年12月不再受理泛鑫代理的业务。”泰康公司称。现在,泰康已与泛鑫解除了合作关系。

  而根据媒体的报道,阳光人寿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其今年1月份已经终止了与泛鑫的代理合同,之前双方的合作程度不深。海康人寿称其与泛鑫只有小区域的合作,并将以声明的形式进一步解释更具体的细节。

  记者昨日致电涉及此事的其他相关保险公司,此前被称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昆仑健康相关负责人,则保持了沉默的态度。

  而跑路事件涉及的另一人——泛鑫副总经理江杰,被某媒体人士证实为光大永明原总经理助理,坊间传闻称,泛鑫的很多业务与江杰有关。

  光大永明昨日回应本报称,自2012年8月以来,其与泛鑫就停止了新业务的合作,目前只有续期业务。

  光大永明相关负责人称,双方的合作始于2011年,其曾对泛鑫的快速发展给予过关注,并提出只会阶段性地支付佣金,不会一次性支付,以此来控制风险。“由于泛鑫后期的业务量不足,而我们对续期的要求比较高,目前我们之间只有很少的业务合作,近乎停滞。”

  对于双方的合作牵涉的业务规模及可能带来的损失,光大永明上述负责人士表示:“目前公司尚在自查,还没有具体数据。”(证券日报 刘敬元)


(责任编辑:代思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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