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拥有一个小型太阳能发电站,除了满足家庭用电,彻底与交电费“绝缘”外,还能把剩余电量卖给电网公司,赚得一笔额外收入。”《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为以小型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分布式发电勾画出了美好的愿景。不过业内专家表示,愿景的实现还需要配套更多的实施细则和监管措施。
8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分布式发电在项目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营管理等环节的具体方法。
“实际上,《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配合光伏产业的发展,在新能源发电普遍成本高企、大型电力国企进入意愿较低的情况下,分布式发电政策的正式提出能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让民营企业有了新的投资目标,即进入到小型光伏发电领域。”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光伏产业在欧盟市场上已经开始萎缩,以后光伏产业将面临“自产自销”的境地,所以国家出台扶持分布式发电的政策,这是在为光伏发电探索另外一条路。
《办法》提出,分布式发电要“以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电网调剂余缺”为原则,鼓励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和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建设并经营分布式发电项目,豁免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
“《办法》将调动民营企业和个人参与分布式发电的积极性。”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出台的《办法》是原则性的政策,具体细则仍未明确,尤其是并网电价仍未确定,实际操作仍有难度。”
任浩宁表示,“《办法》涉及打破电力行业垄断的内容非常少,未来关键需要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提升《办法》的约束力。”
林伯强指出,目前分布式发电占中国能源结构的总体比重近乎于零,这个比例在今后是否会有大的变化,“关键还在于分布式发电能否盈利”。(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