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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 紫光古汉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2013年07月25日 10:54   来源: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彭翔)昨日,在财务造假的漩涡中越陷越深的紫光古汉(000590)刊发公告,深交所针对公司2005年至2008年财务造假事件开出罚单,对紫光古汉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郭元林、时任董事兼总裁刘箭、董事兼副总裁刘炳成、时任副总裁兰学军、时任财务总监李筱竑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紫光古汉时任董事曾巍巍、时任独立董事朱开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记者了解到,监管层对于紫光古汉财务造假的调查可谓是一波三折,在经历了三年多时间的立案稽查之后,紫光古汉长达四年的业绩造假终于大白于天下。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05年至2008年内,紫光古汉长期通过虚开发票等手法虚增利润5164万元,掩盖了期间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的事实。同时,其与南岳制药的纠葛既没有按相关流程进行,还利用虚假土地出让金代付协议试图掩盖这一事实。

  2009年7月,就在公司收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的《立案稽查通知书》之前的1个月,紫光古汉包括董事长郭元林、总裁刘箭、副总裁李秋平、财务总监李筱竑在内的多名时任高管集体辞职。不过,这次集体辞职并没有逃过监管层的处罚,根据紫光古汉3月12日公告,监管机构对紫光古汉的处罚决定为:责令紫光古汉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郭元林、刘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对李筱竑、兰学军、刘炳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曾巍巍、朱开悉给予警告,综上所述,对公司和责任人的罚金合计89万元。

  事实上,就在上次证监会对紫光古汉处罚之后,多数股民认为89万元的罚金处罚偏轻,并不利于让其他上市公司警醒而杜绝财务造假现象,而本次深交所开出的罚单,在部分股民看来仍然偏轻。“对于紫光古汉这样严重造假的公司来说,一个公开谴责的处罚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最好责令公司现金赔偿中小股民因公司造假而受到的损失。”长沙股民王先生说。

 

(责任编辑:代思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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