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店店主是他们最大的客户,店主用买来的银行卡大量购买自家商品,短时间内增加网店信用度,吸引更多买家,“当然也有一些客户是为了转移资金”
网络倒卖银行卡行为日渐猖狂。卖家通常打着“卖银行卡包”的幌子,留下QQ号,要求顾客拍前与其进行私下联系。为此,《国际金融报》记者通过QQ对卖家进行了暗访。网站上标出的价格为100元一张,但卖家却告诉记者:“600元一个,价钱在QQ谈,任何银行的都可以开,会将身份证原件、银行卡、手机卡一并快递给顾客。”记者追问:“身份证原件持有人知道吗?使用时会不会有问题?”卖家回答:“不会知道,绝对安全。”
记者暗访这些网店发现,卖家最快当天即可发货。一位广东的卖家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西安、贵州、浙江等地均有“货源”。在各地开好的银行卡均会被寄往广东,由卖家统一发货。
为此,《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了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游云庭表示,银行卡和身份证仅限个人使用,出让违反了银行的规则和身份证管理的制度,不一定违法。如果使用用途为洗钱或者其他违法目的,便视情节轻重,构成违法或犯罪。触犯了包括如反洗钱的规定、诈骗的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上海欧申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晔文则表示,在此过程中很多环节触犯了法律。首先,买卖银行卡违背了人民银行1999年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若情节严重,触犯《刑法177条: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此外,将开好的银行卡放到网上进行兜售,如果情节严重,便触犯了非法经营罪。银行卡和个人的身份信息是结合在一起的,它并不能成为一个商品。一旦成为商品在网络平台上出售,此行为本身对市场秩序也是一种破坏。”
哪些人会去购买这些银行卡呢?一位安徽的卖家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淘宝网店店主是他们最大的客户,店主用买来的银行卡大量购买自家商品,短时间内增加网店信用度,吸引更多买家,“当然也有一些客户是为了转移资金”。对此,钱晔文表示,就买方而言,如果不正当使用买来的银行卡,便会构成违法犯罪。如使用买来的银行卡洗钱,便构成了洗钱罪;再如作为行贿、受贿的工具,便视情节构成行贿罪、受贿罪。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商银行员工表示,银行业内的竞争,对于存款业务量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出现。对于如何更好地避免这一现象,钱律师则表示,“营业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对于办卡,甚至买卖银行卡的监管及处罚力度一定要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