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激活存量财政资金,财政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放在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对年初预算已经确定的项目,要加快资金支付。对年初代编预算,要分科目、分项目予以全面清理。
《通知》还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本级各部门、督促和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快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进度。
《通知》强调,要科学、合理调度国库资金,切实满足重点支出和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全面清理地方财政暂付款,保障预算支出需要。加强地方财政资金管理,盘活各类闲置和沉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还提醒各地要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的同时,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