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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上市银行逾20万名派遣工身份待明确

同工同酬考验银行用工成本
2013年07月16日 06: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者按:银行高薪名头在外,然而其中辛酸只有当事人清楚。“被平均”成了一个流行语,银行也不能免俗,人均几十万的年薪并不属于大批的“派遣工”。新《劳动合同法》要求同工同酬,正是为了消除这种不平等。但平等不等于均等,同工同酬不是吃大锅饭,不能一刀切,其本质仍然是按劳分配。这项规定究竟如何具体执行,值得我们持续关注。

  今年7月1日,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版劳动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并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和比例。然而利润丰厚的银行业却存在大量的派遣工,《证券日报》记者根据银行年报数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末,11家上市银行共有20.2万名劳务派遣员工,其中6家银行派遣用工比例超过20%。

  逾20万名派遣工走到了命运的转折路口,银行也陷入了两难境地。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并没有听说要有调整,劳务派遣短时间内不会消失。如果全部转正,人力成本增加过高。但是如果把劳务派遣工清理掉,人手又紧缺。”

  银行对此的应对也出现分化,记者了解到,某国有大行不久前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分行对同工的劳务派遣员工进行考核,淘汰10%,剩余90%转为正式合同制。不过有幸获得转变身份机会的目前还仅限于业务岗的同工派遣人员。

  成本压力

  阻碍真正同工同酬

  去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会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其中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最为引人注目,尤其对银行、运营商等派遣“用工大户”影响较大。

  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同工同酬的条款也被认为是给日益庞大的劳务派遣体系带上了紧箍咒。国有四大行去年劳务派遣员工总数虽然高达15.1万人,但较2011年年末已减少约2.19万人。四大行2011年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年末,四大行共有派遣员工17.29万人。其中,中国银行中国内地商业银行机构员工26.56万人(含劳务派遣用工6.69万人);农业银行在职员工总数44.74万人(另有劳务派遣用工4.27万人);工商银行员工40.89万人(另有劳务派遣用工3.37万人);建设银行共有员工32.94万人(另有劳务派遣用工2.96万人)。

  新版劳动合同法对四大行使用派遣工已经产生影响,但中小银行却未有缩减,反而出现了增长。某总部位于北京的股份制银行年报显示,2011年共有派遣工3132人,到了去年末增至4785人;另一家中型银行2011年年报显示,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为3503人,去年末增至3734人。

  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大量的劳务派遣人员都转为正式员工,实现同工同酬,对银行人力成本是一个很大的负担。而如果不使用派遣工,银行人手又会严重不足。该人士认为,同工同酬在短时间内还不太可能真正实现。

  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待遇差距有多大,一位基层银行人士拿大堂经理这一岗位给记者举例,“正式员工月收入能上万,而派遣工也就是三四千元,还没有各种福利、补贴。”两倍甚至更高的收入差距,使得银行实现同工同酬存在较大难度。

  虽然银行员工以高收入而著称,但一位派遣员工调侃道,“我们都是被平均的一类”。2012年年报显示,几乎所有上市银行员工平均年薪都能达到20万元,股份制银行又普遍高于国有大行。员工收入较高的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人均薪酬分别能达到40.21万元、38.31万元和38.29万元。而上述派遣工告诉记者,自己一年总共能拿到6万元已经算不错了。

  11家上市银行

  雇佣20.2万名派遣工

  本报记者根据上市银行2012年年报,对银行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情况进行统计。16家上市银行中有11家公开披露了派遣员工人数,共计达到约20.2万人,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则没有披露相关数据。

  国有四大行仍然是“用工大户”,工、农、中、建共计雇佣派遣员工15.1万人。这其中,中行的派遣工人数最高,达到5.96万人。年报显示,2012年年末,中国银行共有员工302016人。中国内地机构员工279899人,其中,中国内地商业银行机构员工275637人(含劳务派遣用工59573 人);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机构员工22117人。

  此外,其他三家大行的用工情况分别是:截至2012年年末,农业银行在职员工总数461100 人(另有劳务派遣用工人40662人),较上年末增加13699人;截至2012年年末,工商银行共有员工42.7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5万人,其中境内主要控股公司员工3701人,境外机构当地雇员9210人(另有劳务派遣用工2.95万人,其中境内主要控股公司员工49人)。;截至2012年年末,建设银行共有员工34.9万人,较上年增长5.92%(另有劳务派遣用工2.14万人,较上年减少27.85%)。

  虽然剩余7家披露相关数据的上市银行总共雇佣派遣员工5.1万人,仅相当于四大行的零头,但派遣工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却不容小觑。7家银行派遣工平均占比达到约22%。兴业银行派遣员工约1.41万人,员工总数约4.26万人,占比高达33.2%。另一家派遣工人数过万的股份制银行是招商银行,约1.1万名派遣工占员工总数的18.3%。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上市银行使用派遣工的情况还要算好的,一些城商行和农商行派遣工比例可能更高。

  多数银行或面临

  派遣用工比例超标

  事实上,新版的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用工有着这样的定性,“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且明确指出了,“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使用派遣工大多是长期固定性质的,并不属于上述条款中提到的“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派遣用工在银行业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但是新版劳动法要求,“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派遣用工比例定在多少,也成为了业界关注的焦点。此前,人社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有部门提出将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限制在10%,但考虑到监控难度很大,最终并没有明确限定这个比例。不过,一些省市倒是出台了地方法规对派遣用工做出了比例限制,《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要求“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20人且占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10%以上的,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如果按照10%的标准,那么大多数上市银行都不达标。本报记者根据年报披露数据计算,11家上市银行中,仅有工行、农行和建行的派遣用工占比未超过10%。兴业银行占比最高,达到33.2%。

  另外有5家上市银行占比超过20%,分别是:平安银行24%、南京银行23%、中信银行22.4%、中国银行21.2%、华夏银行20.8%。其余两家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派遣用工占比为18.3%和11.7%。(证券日报 肖怀洋)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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