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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鼎:新三板扩围应注意五大问题

2013年07月15日 07: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为挂牌企业提供服务应该是新三板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吴国鼎

  2013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进一步明确将新三板试点扩大至全国。新三板由现在的四个高新区一步到位扩容到全国,市场容量、挂牌企业规模等无疑将大大增加。新三板准备好了吗?从目前来看,新三板扩容到全国后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挂牌的节奏问题。

  新三板由四个高新园区扩容到全国,就新三板现行规定的条件来看,符合条件的企业无疑有上万家,就各证券公司储备的项目来看,就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数目。据估计,目前全国仅105个国家级高新区的新三板储备企业数量就有三千多家,其中进入券商辅导期的大概有1000多家。面对这么多潜在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新三板该如何把握企业挂牌的节奏?是各证券公司上报一家就批一家还是在一段时间内对于挂牌企业的数量有个总体控制?

  这些都要看新三板制度制定的完善程度以及各项软硬件设施的建设程度。但是总得来看,新三板对于挂牌进度还是要有一定的控制,以便一边观察效果,一边逐步推进。当然,还要看意欲挂牌的企业的数量问题。就现有的状况来看,也不能盲目乐观,需要观察一段时间。

  二是为挂牌企业提供服务应该是新三板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企业到新三板挂牌有什么好处?这应该是意欲挂牌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在挂牌前并没有获得融资等收益,而其所期望获得的收益需要在挂牌后来实现。如果服务跟不上,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意愿就会大幅降低。因此,可以说,为挂牌企业提供完善的服务应该是新三板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新三板所具备的功能应该有交易功能、公司治理功能、融资功能、宣传功能等。不同企业,其诉求不同,因而要求新三板提供的服务也就不同。不能否认,现阶段很多企业意欲在新三板挂牌的主要诉求还是希望能够融到资,等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再到交易所上市。对于企业的这一诉求,新三板一方面需要让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进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市场,另一方面,也要采取措施提升挂牌企业的品牌和资信,以使企业获得其所需要的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当然,不能指望每一个在此挂牌的企业都能够融到资金,但是至少能够让其先在该市场发展以便为以后能够获得融资创造条件。对于企业来此挂牌的其他的诉求也是一样,新三板要针对企业的具体要求提供服务。做好服务是新三板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证。

  三是可以从事新三板挂牌业务的保荐人的资格问题。

  目前的规定是,证监会只允许证券公司参与保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业务。这个规定在新三板扩容后是否还合适?如果按照现有的挂牌条件,意欲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会很多,单靠证券公司来做是否应付的了。此外,由于证券公司做该项业务基本上是不盈利的,在保持现有业务以及盈利模式的情况下,证券公司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因此,如果只依赖证券公司从事这项业务,那很可能会迟滞新三板的发展。

  实际上,由于挂牌企业不涉及对外公开发行股票,而且挂牌后的增发基本上也是定向增发,完全可以由社会上的其他金融公司来做,由于经营成本低,其做新三板业务还可盈利,同时还可帮助开拓市场。当然,新三板要对参与这个业务的金融公司做一定的条件限制,包括资本实力以及从业能力等,同时也要对其进行培训。

  四是对挂牌企业的监管问题。

  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该如何监管?是不是还要采取证监会对于主板的监管方式?现在来看,这种监管方式既没有可能也并非有效。如果按照现有的挂牌条件,未来有大量的企业挂牌,那么如果按照主板的几乎是人盯人的监管方式,肯定监管不过来。而且证监会对于主板采取这样的监管方式,主要是由于上市公司募集了大量的资金以及有众多的中小投资者,如果不对上市公司进行严格监管,容易出现大问题。而新三板,其对于可以进入的投资者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投资者识别风险的能力比较强,而且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不公开发行,其牵扯到的股东数量就相对较少,风险涉及的面相对窄一些。所以对于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监管,一方面应该把了解企业、识别风险的工作主要由合格投资者来做,另一方面,要依赖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力量,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和培训,让其对企业进行把关,选择那些真正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来新三板挂牌。新三板监管层主要是对业务进行宏观指导,把握住信息披露的准则以及对于违规信息披露的惩罚就可以。

  五是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的关系问题。

  场外交易市场除新三板外,还包括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这些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和新三板除了在法律地位上有所区分外,现阶段其定位以及服务的群体基本上是一致的。对于这两类市场,其定位该如何区分?如果不作区分,那么随着新三板扩容,容易造成双方争夺挂牌资源的局面。我们认为,还是应该进行一定程度的区分,应该让新三板成为一种更高层次的市场,让那些虽然还没达到上市条件,但是实力已经比较雄厚,通过几年发展在未来能够上市的企业在此挂牌,而让区域股权市场主要定位于为小微企业服务,这些小微企业不局限于股份制企业,可以是各种类型的企业,这些企业的主要诉求就是解决经营中所需的资金,而不是在短期内上市。如果这些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中发展好了,可以再进入新三板等更高一层次的市场。(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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