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以及销售误导等,是寿险公司常见的违规行为,不过生命人寿让人惊诧之处在于,其部分分公司竟然被查出上千人“无证”销售,甚至公然制造假证,其违规行为也频频遭遇山东、内蒙古等保险监管机构处罚。
来自山东保监局的处罚信息显示,今年上半年,生命人寿淄博中心支公司因委托无展业证营销员展业并支付佣金、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业务宣传资料不符合监管规定等原因,被山东保监局处以警告、罚款5万元的处罚。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生命人寿此种违规行为在其他地区更为严重。内蒙古保监局今年4月份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生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在去年1月至6月期间,共委托1674名未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营销员代理销售保险产品4423笔,实现保费收入3103.99万元,并支付佣金795.98万元。
内蒙古保监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及相关人员责任,有该公司情况说明、手续费支付明细表、手续费支付凭证等在案证明,而该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蒙古保监局决定对生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副总经理王永洲因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重庆保监局今年上半年也对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开出了一张25万元的罚单。处罚信息显示,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工作人员通过不法人员,非法进入“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为没有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录入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号码(下称“假证”)。假证办好后,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培训讲师黄霖通知购买假证的分支机构在 “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中打印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号码信息,提交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营销部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办理展业证。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营销部明知代理人资格考试通过率很低而办理展业证人员很多的反常现象,不审核纸质保险代理资格证书,也不查看考试成绩,直接与购买假证人员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办理展业证。 据了解,参与购买假证的有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下辖的万州中心支公司以及渝中、垫江、长寿、云阳、开县5家支公司,涉及营销员190人,其中162人与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有92人实际开展了代理业务,代理保费共175.47万元。
重庆保监局因其行为违反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处以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罚款25万元,而黄霖及牵涉其中的渝中、云阳等多个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共7人,也被重庆保监局处以警告并罚款的处罚,罚款金额从3000元至4万元不等。
据业内人士介绍,保险代理资格证是保险营销的基础,委托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展业甚至办假证,或许跟相关保险公司营销员学历低有关。
导报记者注意到,或许是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本月起正式实施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报名参加保险销售人员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据了解,根据2006年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只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目前市场上已取得资格证的销售人员,有部分仅是高中或者中专学历。
保监会介绍,此前经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不会撤销,仍会有效。7月1日后报名考试的新从业人员,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人员通过规定考试后取得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这或许有助于解决诸多保险销售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