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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新三板罚单:国贸酝领大股东操纵股价被罚80万

2015年11月01日 09:10    来源: 新浪财经    

 

  事件:

  江苏国贸酝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陈宏庆于2015年10月2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宏庆操纵“国贸酝领”股票交易价格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证监会责令陈宏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内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800,720 元,并处以800,72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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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于2015年4月24日表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和监管转型,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证监会就《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张晓军表示,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是证监会重要的监管职责,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是非上市公众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指导全国股转系统完善了挂牌公司自律规定,初步形成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制度体系。  

  2015年5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代表着对新三板市场的总体监管方案已经成形。

  《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以信息披露为本,以公司自治和市场约束为基础,强化对市场主体规范要求,增强自律组织权责,明确监管系统内部分工,构建职责明确、分工清晰、信息共享、协同高效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其基本原则是:(1)依法明确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的内容与边界,两者不得相互替代、不得缺位越位;(2)发挥市场作用,建立健全自律监管、中介督导、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市场约束机制,能够通过自律、市场、公司自治解决的事项,行政力量原则上不介入;(3)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坚决查处欺诈、虚假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评论:

  随着总市值的不断膨胀和挂牌企业的不断增多,新三板在资本市场中的影响力与日均增。新三板的发展是一项国家工程,是当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最重要一环,从监管层对新三板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可见,为促进新三板的后续发展,从宽松到严格是新三板监管未来的必然趋势。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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