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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降”+存款利率上限放开 商业银行竞争升温

2015年10月30日 07:16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姚 进

  经济日报讯(记者 姚 进)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15年10月24日起,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这意味着我国的利率管制从此基本放开。

  随后,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调整最新的存贷款利率。24日,浙商银行、渤海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显示为2%,相比央行的基准利率1.5%,上浮33.3%;而宁波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等则将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调整为2%以上;工、农、中、建、交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1.75%。

  “多年来,存贷比的限制、存款利率的保护,使得揽储对于银行有着重要的意义,‘存款立行’更是银行奉行的宗旨。随着利率管制的基本放开,银行要作出改变了。”业内人士表示,放宽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后,商业银行具有了定价的自主性。对老百姓而言,这意味着去银行存钱“货比三家”的空间更大了,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将趋向“白热化”。

  在此背景下,银行业存款利率是否会大幅上浮?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主任陶士贵认为,利率市场化之初,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情况下,银行不会一下子大幅提高利率,这样会增加成本。未来,银行业会出现分化,部分经营不善的银行也许会通过高利率吸收存款改善经营,但最终市场还会自发形成稳定的利率。

  “在当前流动性较为宽松的情况下,由于之前多数银行并没有将存款利率上浮到顶,此次完全放开后存款利率也应该不会普遍大幅上浮。”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长期看,银行亟须从提高存贷款定价能力、风险定价能力、优化业务结构、转变发展模式等方面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冲击。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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