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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指基: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2015年10月29日 08:3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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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 华 中证全指 证 券公司指 数 分级证券 投 资基金 合 同 》 (以下 简 称 “《基金

  合同》 ” ) 以及深圳 证 券交易所 和 中国证券 登 记结算有 限 责任公司 的 相关业务 规定 ,

  鹏华中证 全 指证券公 司 指数分级 证 券投资基 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 )将于2015

  年 11 月2 日 办理 基 金 份额 定期 折算 业务。 相 关事项 公 告 如下:

  一、折算 基 准日

  根据基金 合 同的规定 , 定期份额 折 算基准日 为 每个会计 年 度 10 月31 日, 基 金 份

  额定期折 算 日为每个 会 计年度11 月第一个 工 作日。本次 定期折算 日 为2015 年11

  月 2 日。

  二、折算 对 象

  基金份额 折 算基准日 登 记在册的 鹏 华 证券分 级A 份额 ( 场 内简称 : 券商 A 级,基

  金代码 :150235) 、 鹏华 证券分级 份额 ( 基金 简称: 鹏华 证券分级 , 场内简称 : 券商

  指基,基 金 代码 :160633) 。

  三、折算 频 率

  每 年折算 一 次。

  四、折算 方 式

  鹏华证券 分级 A 份额 与 鹏华 证券 分级 B 份额 按 照 《基金 合同 》 的 规定 进行基金份

  额参考净 值 计算,对 鹏华 证券分级 A 份额的 约 定应得收 益 进行定期 份 额折算。

  在基金份 额 折算前与 折 算后, 鹏华 证券 分级A 份额与鹏 华 证券 分级B 份额的份额

  配比保持1 :1 的比例 。 对于鹏华 证券 分级A 份额的约 定 应得收益 , 即鹏华证 券 分级

  A 份额 每 个 定期折算 基 准日 基金 份 额参考净 值 超出1.000 元部分, 将 折算为场 内 鹏

  华证券分级份额分配 给 鹏华证券 分级 A 份额 持 有人。鹏 华 证券 分级 份 额持有人 持 有

  的每 2 份 鹏 华证券分级份额将按1 份鹏华证 券 分级A 份 额 获得新增 鹏 华证券分级份

  额的分配 。 持有场外 鹏 华证券分级 份额的基 金 份额持有 人 将按前述 折 算方式获 得 新

  增场外鹏 华 证券 分级 份 额的分配 ; 持有场内 鹏 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 金 份额持有 人 将

  按前述折 算 方式获得 新 增场内鹏 华 证券 分级 份 额的分配 。 经过上述 份 额折算, 鹏 华 2

  证券分级A 份额的基 金 份额参考 净 值调整为1.000 元, 鹏 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 金 份

  额净值将 相 应调整。

  每个会计 年 度11 月 第 一个工作 日 为基金份 额 折算日, 本 基金将对 鹏 华 证券分级

  A 份额和 鹏 华 证券分级 份额进行 定 期份额折 算 。有关计 算 公式如下 :

  (1)鹏 华 证券 分级A 份额

  定期份额 折 算不改变 鹏 华证券分级A 份额的 份 额数,即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证券 A 份额 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证券 A 份额 的份额数。

  因持有鹏华证券 A 份额 而新增的场内鹏华证券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证券 A 份额 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证券 A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证券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3

  定期份额 折 算后的鹏 华 证券 分级 份 额的基金 份 额净值 , 保 留到小数 点 后 3 位 , 小

  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 入 ,由此产 生 的误差计 入 基金财产 。

  (2)鹏 华 证券 分级B 份额

  定期份额 折 算不改变 鹏 华证券分级B 份额的 基 金份额参 考 净值及其 份 额数,即

  (3)鹏 华 证券 分级 份额

  定期份额 折 算后 鹏华 证 券 分级 份 额 的份额数 等 于定期折 算 前鹏华证 券 分级份额

  的份额数 与 新增的鹏 华 证券 分级 份 额的份额 数 之和,即

  鹏华证券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证券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证券 A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证券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

  同上。

  份额折算 后 场外基金 份 额的份额 数 计算结果 保 留到小数 点 后两位, 小 数点后两

  位以后的 部 分舍弃, 余 额计入基 金 财产;场 内 基金份额 的 份 额数计 算 结果保留 到 整

  数位,余 额 的处理方 法 按照深圳 证 券交易所 或 基金登记 机 构的相关 规 则及有关 规 定

  执行。

  五、定期 份 额折算示 例 4

  假设本基 金 成立后第2 个会计年 度11月 第一 个 工作日为 定 期份额折 算 日, 鹏 华 证

  券分级份 额 当天折算 前 资产净值 为8,659,000,000 元。 当 天场外鹏 华 证券分级 份额 、

  场内鹏华 证 券分级 份 额 、鹏华证券 分级A份 额 、鹏华证券 分级B份 额 的份额分 别 为55

  亿份、10亿 份、20 亿份 、20亿份。 本次定期 份 额折算基 准 日 鹏华证券 分级A份额参考

  净值为1.065 元,且 未 进行不定 期 份额折算 。

  定期份额 折 算的对象 为 基准日登 记 在册的鹏 华 证券分级A 份额和鹏 华 证券分级

  份额,即20 亿份和65 亿 份。

  (1)鹏 华 证券 分级A 份额持有 人

  定期折算 后 持有的鹏 华 证券A份额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证券份额的份额净值为

  因持有鹏华证券 A 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证券份额的份额数为

  鹏华证券A 份额持有 人 在定期折 算 后总共持 有20亿份鹏 华 证券A份 额 ,基金份 额

  净值为1.000 元;新 增 持有100,000,000 份 鹏 华证券份 额 ,基金份 额 净值为1.300 元。

  (2)鹏 华 证券 分级 份 额持有人

  鹏华证券 份 额持有人 新 增的鹏华 证 券份额数 为 5

  鹏华证券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证券份额为

  六、基金 份 额折算期 间 的基金业 务 办理

  (一)2015 年10月30 日 ,本基金 暂 停办理申 购 、赎回、 转 换、定期 定 额投资、

  转托管( 包 括系统内 转 托管、跨 系 统转托管 , 下同) 、 配 对转换业 务 。 证券分 级A份

  额和证券 分 级B份额 正 常交易。

  ( 二)2015 年11月2 日 , 本基 金暂 停办理申 购 、 赎回 、 转 换、 定期 定 额投资、 转

  托管、配 对 转换业务 。 证券分级A 份额暂停 交 易, 证券 分 级B 份额 正 常交易 。 当 日晚

  间,基金 管 理人计算 当 日基金份 额 净值及份 额 折算比例 并 进行份额 折 算 。

  ( 三)2015 年11月3 日 , 本基 金暂 停办理申 购 、 赎回 、 转 换、 定期 定 额投资、 转

  托管、配 对 转换业务 。 证券分级A 份额暂停 交 易, 证券 分 级B 份额 正 常交易。 当 日,

  本基金注 册 登记人及 基 金管理人 为 持有人办 理 份额登记 确 认。

  ( 四)2015 年11 月4 日 , 基金 管理 人将公告 份 额折算确 认 结果, 持有 人可以查询

  其账户内 的 基金份额 。 当日,本 基 金恢复办 理 申购、赎 回 、转换、 定 期定额投 资 、

  转托管、 配 对转换业 务 。证券分 级A 份额于2015 年11月4 日 上午 开市 至10:30停牌,

  并于2015 年11 月4日上午10 :30 复 牌, 证券 分 级B份额 正 常交易。

  七、重要 提 示

  (一)根 据 《深圳证 券 交易所证 券 投资基金 交 易和申购 赎 回实施细 则 》 ,2015

  年11 月4 日 证券分级A 份额即时 行 情显示的 前 收盘价为2015 年11月3 日的证券 分 级A份

  额 参考净 值 (四舍五 入 至 0.001 元) 。 由 于 证 券分级A 份 额折算前 可 能存在折 溢价 交

  易情形 , 折 算前的收 盘 价扣除约 定 收益后与2015 年11 月4 日的前收 盘 价可能有 较大 差

  异,11月4 日当日可 能 出现交易 价 格大幅波 动 的情形。 敬 请投资者 注 意投资风 险 。

  (二) 鹏华证券分级A 份额的约 定 应得收益 将 折算成鹏 华 证券分级 场 内份额 分配

  给鹏华证 券 分级A 份 额 的持有人 , 而鹏华 证 券 分级 份额 为 跟踪 中证 全 指证券公 司指 数 6

  的基础份 额 , 其份额 净 值将随市 场 涨跌而变 化 , 因此鹏 华 证券分级A 份额持有 人预 期

  收益的实 现 存在一定 的 不确定性 , 可能会承 担 因市场下 跌 而遭受损 失 的风险。

  ( 三) 由 于 鹏华 证券 分 级A 份额 新 增份额折 算 成鹏华 证 券 分级 份额 的 场内份 额数

  和鹏华证 券 分级 份额 的 场内份额 经 折算后的 份 额数取整 计 算(最小 单 位为1 份) , 舍

  去部分计 入 基金财产 , 持有较少 鹏 华 证券分 级A份额数 或 场内鹏华 证 券分级 份 额数 的

  份额持有 人 存在无法 获 得新增场 内 鹏华 证券 分 级 份额的 可 能性。因 此 ,上述份 额 持

  有人可在 基 金份额折 算 基准日之 前 将原有份 额 卖出 或者 赎回 或者增 加 持有份额 的 数

  量来保证 自 身权益不 受 损害。

  ( 四)在 二 级市场可 以 做交易的 证 券公司并 不 全部具备 中 国证监会 颁 发的基金

  销售资格 , 而投资者 只 能通过具 备 基金销售 资 格的证券 公 司赎回基 金 份额。因 此 ,

  如果投资 者 通过不具 备 基金销售 资 格的证券 公 司购买鹏华证券分级A 份额, 在不定 期

  份额折算 后 ,则折算 新 增的 鹏华 证 券分级 份 额 无法赎回 。 投资者可 以 选择在折 算 前

  将 鹏华证 券 分级A 份 额 卖出, 或者 在折算后 将 新增的鹏华 证券分级 份 额转托管 到具 有

  基金销售 资 格的证券 公 司后赎回 。

  ( 五) 本公 司承诺以 诚 实信用 、 勤 勉尽责的 原 则管理和 运 用基金资 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 证最低收 益 。投资者 投 资于基金 前 应认真阅 读 基金的基 金 合

  同、招募 说 明书等文 件 。敬请投 资 者注意投 资 风险。

  投资者若 希 望了解基 金 定期份额 折 算业务详 情,请登陆 本 公司网站 :

  www.phfund.com 或者 拨 打本公司 客 服电话:400-6788-999 ( 免长途 话 费)。

  特此公告 。

   鹏华 基 金 管理有限 公 司

  2015 年10月29 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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