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项涉及地方税务机关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
■本报记者 包兴安
今年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循序推进释放出诸多攻坚信号。分析人士认为,财税体制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将与金融、价格、投资等其他重点领域的改革事项呼应配合,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继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后,1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其中,29项涉及地方税务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企业享受综合利用资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等。
专家表示,当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要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需要进一步激发制度红利,通过取消一批地方行政审批项目事项,可以解除约束经济主体活力释放的紧箍咒,提升经济主体的运行效率。
“国家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步伐加快,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就是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而在实行的税收减免政策,割裂了国家的统一税制。”中央财大学教授谭云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公平税制是确保取得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
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表示,深化税制改革在推进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难度。这项改革内容主要可以用四句话概括,那就是调整税种、降低税负、完善征管以及理顺结构。
向松祚认为,调整税种主要就是要增加直接税,减少间接税。近日召开的中央深改组会议也再次明确了这点。降低税负方面,客观来讲,目前我国整体的宏观税负其实并不低,但这个问题存在很多争议,有观点认为,很多税其实并没有用到社会福利和医疗改善等方面去。因此,如何降低平均税负水平,是未来税制改革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