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似乎提起基础设施建设,不飚几个英文缩写词汇(比如什么PPP、BOT、TOT),都显得你不够与时俱进。
最近一年多以来,PPP这个词儿绝对算是火了。广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这种模式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有媒体做过统计,从去年底到现在的半年多时间里,国家层面围绕PPP出台的文件有近10份。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PPP项目共计超过1000个,总投资近两万亿元。
尽管国家政策层面力推,但PPP在中国至今仍然难以摆脱“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今年5月,原国家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在一个论坛上公开透露,去年国家提出的超过1.6万亿的80个PPP项目单中,尚有80%等待落实。
PPP项目为何至今难以跳脱出“理想丰满、现实骨感”的怪圈?笔者认为答案系于三个关键词:让利、定价和契约。
首先是让利。政府是要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有些事儿亏钱你也得干。而市场经营者则是逐利的,光有前景没有钱景人家不会干。PPP项目以前大多都是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关联国企来主导建设的。但不同项目在盈利性和公益性上差别明显,一个高速公路和一个污水处理场项目不能等量齐观,就算同为高速公路,不同区段“未来现金流”也不一样。笔者此前在广东工作时,曾关注过广东城市的PPP探索,当地称为“城市可经营项目”。有些污水处理项目连续推介了四五年,始终没有接盘者。原因就在于产业园区需求不足,盈利性差,政府补贴又不足以平衡投入产出,自然乏人问津。
然后是定价。市场经营者是想通过PPP盈利的,自然中意成本低、收费高的项目。但政府又需要顾及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价格定高了消费不起,价格定低了经营者不满意。在此背景下,一般是在核定建设运营成本的前提下,确定一个适宜的费率。但企业和政府之间有信息不对称,这是一个双方博弈的过程。核定成本需要政府去调查,不仅要花时间,而且需要足够专业,而企业为了赚钱是有可能夸大成本的。这中间肯定少不了讨价还价的过程。
最后是契约。PPP一般需要政府和市场经营者共同出资,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彼此通过契约明确权利和义务,讲求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但在原先政府主导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形下,是不需要考虑这么多的。市场经营者最担心的,莫过于政府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利用强势地位随意变动规划、调价,又或者因为人事变动影响项目进展。PPP需要地方政府强化契约意识,建立保障契约履行的机制。
舍得让利,审慎定价,保证履约,惟其如此,PPP方能扫除羁绊,步入发展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