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宝琛
近年来,我国程序化交易快速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程序化交易是技术进步与市场创新的体现,也是一把“双刃剑”,对资本市场有利有弊。
在成熟市场,程序化交易发展较快,主要源于其多交易场所的市场结构,也源于其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结构,程序化交易可平滑不同市场和关联产品价格,提供市场流动性,提高价格发现效率,也有利于克服交易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但是,程序化交易也有加大市场波动、影响市场公平性、增加技术系统压力等消极影响,境外监管机构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从我国资本市场来看,由于有其自身特点:首先,发展宗旨是服务实体经济,在市场流动性已经较为充足、换手率较高的情况下,通过程序化交易进一步提高流动性不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其次,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而程序化交易主要为机构或大户所采用,过度发展程序化交易不利于公平交易。第三,市场投机炒作等问题仍较明显,通过程序化交易完善价格发现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所以,在阶段,需按照“严格管理、限制发展、趋利避害、不断规范”的指导思想,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
我们看到,证监会此次公布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管范围,建立了申报核查管理、接入管理、指令审核、收费管理、严格规范境外服务器的使用、监察执法等监管制度。
应该说,这一监管制度的建立,对于利用好程序化交易这把“剑”会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