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9 月 3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国有企业债
基金主代码 0012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公告依据
金合同》、《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588 号
自 2015 年 9 月 10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9 月 28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97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52,191,662.2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48,595.92
有效认购份额 2,052,191,662.24
募集份额(单
利息结转的份额 148,595.92
位:份)
合计 2,052,340,258.16
其中:募集期间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基金管理人运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用固有资金认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购本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期间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
是
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
2015 年 9 月 29 日
日期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
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 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
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
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
务,在确定开放申购与赎回的日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 1 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
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
体情况。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