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已经是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当微信朋友圈上同事、朋友们纷纷晒出旅游休闲照片时,有不少人仍然坚守工作岗位辛勤工作着。那么,在临近国庆长假即将结束之时,在成都的加班一族们是否详细计算过自己辛勤7天的薪酬到底是多少呢?记者获悉,根据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国庆加班7天,最低可领加班费1172元。
昨日上午,在武侯区一栋办公楼内,从事互联网行业的周彬就像往常上班一样,来到公司,打开电脑,开始假期里一整天的工作。“我们项目甲方要得比较急,国庆之后就要让我们公司交个结果,所以我们组的几个同事都留下来自愿加班了,至于加班到底能拿多少钱呢……”周彬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咧嘴一笑,“我还真不知道呢。”
带着周彬的疑惑,记者昨日下午来到了在青羊工业总部基地的一栋写字楼,同样采访了几位正在加班的白领。已经工作3年的汪莉今年是第一次在国庆值班,“我晓得国庆加班当月工资比平时多,但到底能加多少,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算。”
和周彬、汪莉一样,许多加班一族都一心想着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并不清楚国庆加班该怎样计算薪酬,最低又能拿到多少钱。记者了解到,根据劳动法,国庆长假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4日、5日、6日、7日为公休日,单位可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7天都加班,就可以拿到相当于17天的工资。
如何计算国庆加班能拿到的最低薪酬呢?根据相关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而不是大家通常认为的30天。在此基础上,日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
由于从7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成都14个区(市)县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500元。以该标准计算,在10月1日至3日加班,加班工资应为1500÷21.75×300%×3≈620.7元。在10月4日至7日加班,加班工资应为1500÷21.75×200%×4≈551.7元。两项相加,劳动者最低可领取1172元加班工资。
同时,市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劳动者,如发现单位不愿或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可及时投诉举报。投诉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报记者 胡清 杨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