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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国企连续债务违约 根在改革滞后

2015年09月28日 07:04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谭浩俊

  继保定天威破产重组之后,第二家国企——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近日也刊发公告称,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国机集团或其受托机构拟受让“12二重集MTN1”及“08二重债”全部债券,两只债券均恢复交易,原因也是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天威集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光伏、风力发电企业,曾经是国内最大电力设备变压器生产基地之一,也是惟一独立掌握全部变压器制造核心技术的企业。过去是地方性国有企业,后与兵器装备集团合作,成为后者的一家下属子公司。

  二重集团作为国家战略性企业,与一重集团、哈电等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国家政策的特殊关照和扶持。近年来,随着市场开放度越来越高以及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这些传统战略性企业发展也面临巨大压力。特别是二重,因为日本核爆炸事件而陷入了严重困境,被迫和中国机械集团合作,成为其二级子公司。尽管如此,由于市场严重低迷,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出现到期债务难以兑现的问题。

  应当说,无论是保定天威还是二重集团,以及与两家企业一样面临相同困境的其他国有企业,出现今天这样的状况,并没有什么可以感到奇怪的地方。因为,体制决定了这些企业在市场面前的无奈和无力,决定了这些企业必须经历磨难才有可能步入新的发展轨道。反之,则被市场淘汰。

  事实上,按照市场规律,保定天威和二重集团,都早已具备了破产条件,可以实施破产。关键在于,它们又都属于国有企业,二重集团还曾经是国家战略性企业,更是中央直管的企业。让这些企业破产,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实比一般企业多。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从体制到机制,享受的都还是纯国有企业的条件,甚至可以说是纯计划经济制度下国有企业的条件。破产难度之大,也就可想而知了。而越是顾虑多,改革的推进难度也就更大,最终付出的代价也更多。

  必须看到,一些与两家企业境况相似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在这些年的改革中,迈出了许多实质性步伐,成为了股份制企业,因此大多情况良好。即便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带给政府的负担和压力也没有这么大。而像保定天威和二重集团一样的企业,就算现在能够改革了,改革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以及面临的员工安置等方面的压力也要比以前大得多,仅债务处理可能就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包括地区金融安全。

  保定天威和二重集团到底会出现怎样的结果,还需要时间观察。但从眼前的情况来看,两家企业要想通过自身获得重生机会的可能性不大,甚至可能付出更大的代价。但是,依靠集团救助也希望渺茫。唯一的出路,就是能否通过破产重振、产业转型获得新的生机。而且不能再用现行体制去衡量破产重整工作,用所谓的国有体制去挽救两家企业。如果这样,不如一步到位——破产。

  眼下,正是改革的有利时机。可以肯定,在国有企业中,类似于保定天威、二重集团这样的企业肯定不少。如何才能避免它们重蹈两家企业的覆辙,不要再成为政府的拖累、市场的风险源,还是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程,从体制和机制上切断这些企业的风险源、提升它们的市场活力和竞争力。虽然这些企业面临了很大的生存压力,但是它们的技术、设备、人员等资源仍然具有许多民营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它们所缺的就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和机制。一旦体制和机制的问题解决了,企业的活力就能得到释放,竞争力也会大大提升,最终负担也就可能变成正能量,成为新的发展动力。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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