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工 银瑞信 增 利 分级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之增 利 A 份 额折 算 及 申购与 赎 回 结果的 公 告 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于 2015 年 8 月28 日在指定 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 发布了《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 A 份额开 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 (简称 “ 《开放公告》 ”) 、 《 工银 瑞 信 增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增 利 A 份 额 办 理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业 务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简称“ 《折算公告》 ”)和《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 B 份额 (150128 )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 (简称 “ 《交易风险提示 性公告》 ”)。 2015 年 9 月 1 日为增利 A 的赎回开放日,2015 年 9 月 2 日为增利 A 的基金份 额折算基准日及申购 开放 日,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 增利 A 的基金 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 年 9 月 2 日,增利 A 的折 算前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9元, 据此计算的 增利 A 的折算比例为 1.01933973 , 折算后, 增利 A 的 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基 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 1 份增利 A 相应增 加至 1.01933973 份。折 算前,增利 A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38,961,266.48 份 , 折 算 后 , 增利 A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39,714,766.85 份, 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增利 A 经折算后 的份额数 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 投资者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 (含该日) 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 增利 A 份额的 折算结果。 二、本次 增利 A 开放申 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 增利 A 的赎 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 增利 A 赎回 总份额为 19,936,020.74 份。 增利 B 的份 额数为 621,384,035.60 份 。 根据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简称《基金合同》 ) 的规 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增利 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7/3 倍 增利 B 的份 额余额(即 1,449,896,083.06 份,下同) 。 对于 增利 A 的申购申请,如果对 增利 A 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 增利 A 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 7/3 倍增利 B 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 增利 A 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如果对 增利 A 的全部 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 增利 A 的份额余额大于 7/3倍增利 B 的份额余额,则根据经确认后的 增利 A 份额余额不超过 7/3 倍增利 B 的份额的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 2015 年 9 月 1 日, 增利 A 的有效 赎回申请总份额为 19,936,020.74 份;2015 年 9 月 2 日, 增利 A 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 68,000.00 元 。 本次 增利 A 的全部有 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 增利 A 的份额余额将 小于 7/3 倍增利 B 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 委托的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在 2015 年 9月 7 日(含 该日) 前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 增利 A 的全部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投资者可于 2015 年 9 月 8 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 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 本基 金管理人 将自 2015 年 9 月7 日起通过相关销售机 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增利 A 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661,166,802.45 份,其中,增利 A 总 份额为 39,782,766.85 份, 增利 B 的 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 621,384,035.60 份,增利 A 与增利 B 的份额配比为 0.06402283:1 。 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 增利 A 自 2015 年 9 月 7 日起 (含该日) 的年收益率 (单利)根据增利 A 的本次开放期的赎回开放日, 即 2015 年 9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银行 定期存款利率 1.75% 进行计算,故: 增利 A 的年 收益率(单利)=1.75%+1.40% =3.15% 增利 A 的年 收益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 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