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国企
改 A 和国企改 B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中证国
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富国国企改革 A 份
额和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的投资者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关于不定期份
额折算结果,详见 2015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
网站上的《关于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
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8
月 31 日为复牌首日,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场内简称:国企改 A,基金代码:
150209)和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场内简称:国企改 B,基金代码:150210)即
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15 年 8 月 28 日的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和富
国国企改革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分别为 1.000
元和 1.106 元。2015 年 8 月 31 日当日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 B 份
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