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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保B: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08月25日 09:2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鹏华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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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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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场内简称 证保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06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5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703,608,611.1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

  上市日期 2014-05-19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证保 证保 A 证保 B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证保分级 证保 A 证保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25 150177 15017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 3,005,684,777.19 5,348,961,917.00 份 5,348,961,917.00

  额总额 份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

  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证保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

  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

  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

  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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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

  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 鹏华证保 A 份额为稳 鹏华证保 B 份额为积

  特征 金,其预期的风险与 健收益类份额,具有 极收益类份额,具有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 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对较低的特征。 对较高的特征。

  币市场基金,为证券

  投资基金中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品种。同时本基金为

  指数基金,通过跟踪

  标的指数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张戈 田青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http://www.phfund.com

  网址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 - 2015 年 6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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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06,122,426.82

  本期利润 -669,946,057.9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8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9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11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788,694,789.0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3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10.89% 3.78% -10.82% 3.75% -0.07% 0.03%

  过去三个月 -8.26% 3.08% -7.80% 3.06% -0.46% 0.02%

  过去六个月 -4.98% 2.87% -3.26% 2.84% -1.72% 0.03%

  过去一年 122.15% 2.72% 137.24% 2.69% -15.09% 0.03%

  自基金合同

  119.71% 2.55% 136.93% 2.53% -17.22% 0.02%

  生效起至今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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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5 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扩股,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3575.13 亿

  元,管理 81 只开放式基金、10 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经过近 17 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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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从

  金经理(助理) 说明

  业年限

  期限

  姓

  职务 离

  名

  任职日 任

  期 日

  期

  余斌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8 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风险控制部市场

  风险分析师;2009 年 10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机构理财部大客户经理、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

  先后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产品设计、量化研究等

  工作;2014 年 5 月起至今担任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

  本 基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5 月起至今兼任鹏华

  余 金 基 2014 年

  - 8 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斌 金 经 5月5日

  年 11 月起至今兼任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理

  基金经理,2015 年 4 月起兼任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起兼任鹏华中证全指证

  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起

  兼任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余斌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

  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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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面对股票长期停牌以及较为频繁的申购赎回,基金经理都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

  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都有较好的控制,较好地实现了基金运作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 0.933,累计净值 2.004。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98%。

  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为 0.07%,年化跟踪误差为 1.97%,均符合基金合

  同的相关要求。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报告期内,证券保险板块未取得正收益,大幅跑输市场其他中小市值的板块。市场发生了较

  大的风格切换。但从基本面的角度看,证券保险增长势头仍然明显。截至 2015 年 5 月份,上市券

  商前 5 个月的净利润已达到 2014 年全年利润的 1.24 倍。在利率下行周期内,证券公司的经纪、

  自营、资管、两融等业务全面向好,动态业绩有望持续高增。自 6 月份以来,受市场系统性风险

  集中释放的影响,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发生了大幅回调。由于证券保险板块仍然具备较高的增

  长速度,资本市场的繁荣和政策支持为证券保险板块打开了增长空间,证券保险板块的投资价值

  仍然存在。

  6 月份是 A 股市场系统性风险集中爆发的阶段。市场情绪的企稳和市场信心的恢复必然是一

  个渐进的过程。在市场恐惧的阶段,投资者更需要保持理性思考,对有基本面业绩支撑和长期发

  展空间的证券保险板块保持关注,在板块反弹趋势确立后做好资产配置。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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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

  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

  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

  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7.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证保分级份额、鹏华证保 A

  份额、鹏华证保 B 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7.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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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87,070,469.77 624,554,616.66

  结算备付金 1,057,262.79 7,519,239.76

  存出保证金 4,660,355.71 269,614.9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197,702,443.94 5,489,286,466.93

  其中:股票投资 12,197,702,443.94 5,489,286,466.9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9,493,435.01

  应收利息 147,795.42 99,860.2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76,216,267.84 182,054,229.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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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3,066,854,595.47 6,343,277,462.55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47,962,122.49 -

  应付赎回款 102,864,552.94 539,440,441.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404,500.65 3,530,510.18

  应付托管费 2,508,990.17 776,712.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1,516,173.60 4,484,087.5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903,466.59 2,363,130.09

  负债合计 278,159,806.44 550,594,881.2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819,800,032.02 2,505,862,047.15

  未分配利润 6,968,894,757.01 3,286,820,534.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88,694,789.03 5,792,682,581.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066,854,595.47 6,343,277,462.55

  注: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鹏华证保分级份额净值 0.933 元,鹏华证保 A 份额净值 1.015

  元,鹏华证保 B 份额净值 0.851 元;基金份额总额 13,703,608,611.19 份,其中鹏华证保分级份

  额 3,005,684,777.19 份 , 鹏 华 证 保 A 份 额 5,348,961,917.00 份 , 鹏 华 证 保 B 份 额

  5,348,961,917.00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2014 年 5 月 5 日(基金

  项 目 附注号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576,317,392.30 -2,013,244.87

  1.利息收入 2,663,810.09 193,165.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663,810.09 65,6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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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利息收入 - 56.3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27,462.8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79,957,222.54 -722,809.4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41,480,755.88 -1,579,221.2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16,603.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8,476,466.66 839,808.1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676,068,484.81 -1,818,190.11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17,130,059.88 334,589.22

  列)

  减:二、费用 93,628,665.69 1,047,544.48

  1.管理人报酬 6.4.8.2.1 54,661,583.92 343,995.80

  2.托管费 6.4.8.2.2 12,025,548.51 75,679.0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5,596,975.42 518,848.64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1,344,557.84 109,020.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669,946,057.99 -3,060,789.3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669,946,057.99 -3,060,789.35

  填列)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2,505,862,047.15 3,286,820,534.12 5,792,682,5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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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 -669,946,057.99 -669,946,057.99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3,313,937,984.87 4,352,020,280.88 7,665,958,265.75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943,745,094.41 12,425,624,116.15 21,369,369,210.56

  2.基金赎回款 -5,629,807,109.54 -8,073,603,835.27 -13,703,410,944.8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5,819,800,032.02 6,968,894,757.01 12,788,694,789.03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5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388,527,933.70 - 388,527,933.70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 -3,060,789.35 -3,060,789.35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223,664,031.68 1,267,894.22 -222,396,137.46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921,008.74 -250,760.50 10,670,248.24

  2.基金赎回款 -234,585,040.42 1,518,654.72 -233,066,385.7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164,863,902.02 -1,792,895.13 163,071,006.89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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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中证 800 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第 149 号《关于核准鹏华中证 800 非银行金

  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 800 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 币

  388,452,557.12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20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中证 800 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88,527,933.7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75,376.5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中证 800 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中证 800 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基

  础份额”)、鹏华中证 800 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以下简称“A 份额”)、鹏

  华中证 800 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以下简称“B 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

  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份额为可以申购、赎

  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A 份额与 B 份额为可以上

  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 A 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

  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B 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

  特征。A 份额与 B 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率不变。本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场外

  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基础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 1:1 的比例确认为 A 份额与 B 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础份额与 A 份额、B 份额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

  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

  基础份额按照 2 份基础份额对应 1 份 A 份额与 1 份 B 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

  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 A 份额与 B 份额按照 1 份 A 份额与 1 份 B 份额对应 2 份基础份

  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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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基础份额、A 份额、B 份额的份额数之和。A 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 A 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 2 份基础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 1 份 A

  份额与 1 份 B 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 A 份额、基础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

  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A 份额与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例。对于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 A 份额每个会计年

  度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 A 份额持有人。

  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基础份额将按 1 份 A 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基础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基础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 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1.500 元时或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跌至 0.250 元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

  基础份额、A 份额、B 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 A 份额与 B 份额的比例为 1:

  1,份额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 份额与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4]第 170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A 份

  额 110,201,626.00 份基金份额和 B 份额 110,201,626.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在深交

  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内的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

  分拆为证保 A 份额和证保 B 份额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的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分拆为证保 A 份额和证保 B 份额

  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 800 非银行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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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续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 非银行金融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中证 800 非银行金融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标的指数名称变更的公告》,本基金更名为鹏华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并相应的将跟踪标的指数名称由“中证 800 非银行金融指数”调整为“中证 800 证券保

  险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

  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5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的会计估计发生变更。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

  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对于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

  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除以上会计估计的变更,本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

  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本报告期税项未发生变化。

  第 16 页 共 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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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行”)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股票交易、权证交易、债券交

  易、债券回购交易,也没有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业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2014 年 5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月 3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54,661,583.92 343,995.80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9,166,398.86 15,148.44

  户维护费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1.00%,逐日计提,按月支

  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

  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2014 年 5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月 3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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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2,025,548.51 75,679.07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2%,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证保 B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

  占基金总份额的 占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比例 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 2,213,367.00 0.0414% - -

  限公司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关联方 2014 年 5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名称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687,070,469.77 2,331,403.10 9,099,747.00 55,489.5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股票,也没有持有

  第 18 页 共 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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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 复牌

  股票代 股票 停牌原 复牌 期末 备

  停牌日期 估值单 开盘 数量(股) 期末估值总额

  码 名称 因 日期 成本总额 注

  价 单价

  2015 年 6 月

  爱建股 重大事项

  600643 30 日 16.73 - - 6,736,206 93,486,191.61 112,696,726.38 -

  份 停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1 权益投资 12,197,702,443.94 93.35

  其中:股票 12,197,702,443.94 93.35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88,127,732.56 5.27

  7 其他各项资产 181,024,418.97 1.39

  8 合计 13,066,854,595.4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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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D - -

  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I - -

  务业

  J 金融业 12,197,702,443.94 95.3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197,702,443.94 95.38

  7.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4,955,066 2,044,818,108.04 15.99

  2 600030 中信证券 53,383,217 1,436,542,369.47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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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600837 海通证券 54,888,216 1,196,563,108.80 9.36

  4 601601 中国太保 21,321,919 643,495,515.42 5.03

  5 601688 华泰证券 22,218,151 513,905,832.63 4.02

  6 000166 申万宏源 30,226,987 491,188,538.75 3.84

  7 000776 广发证券 20,073,003 454,653,517.95 3.56

  8 600999 招商证券 15,759,192 416,988,220.32 3.26

  9 601377 兴业证券 28,211,853 386,220,267.57 3.02

  10 601628 中国人寿 11,298,680 353,874,657.60 2.77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年度报告正文。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044,363,488.99 35.29

  2 600030 中信证券 1,735,200,139.22 29.96

  3 600837 海通证券 1,340,377,986.37 23.14

  4 000166 申万宏源 744,539,640.05 12.85

  5 601601 中国太保 743,302,094.82 12.83

  6 000776 广发证券 543,965,938.11 9.39

  7 601688 华泰证券 537,339,521.24 9.28

  8 600999 招商证券 491,088,950.82 8.48

  9 601628 中国人寿 453,391,026.64 7.83

  10 601901 方正证券 397,176,976.71 6.86

  11 601377 兴业证券 393,947,118.28 6.80

  12 600705 中航资本 361,412,879.50 6.24

  13 000783 长江证券 359,358,216.66 6.20

  14 600109 国金证券 358,634,843.14 6.19

  15 601788 光大证券 327,195,668.48 5.65

  16 601336 新华保险 301,496,235.60 5.20

  第 21 页 共 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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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600958 东方证券 278,614,839.56 4.81

  18 002736 国信证券 266,520,162.42 4.60

  19 000728 国元证券 252,168,471.83 4.35

  20 601099 太平洋 232,378,570.87 4.01

  21 601555 东吴证券 214,963,676.81 3.71

  22 600369 西南证券 196,380,563.52 3.39

  23 002673 西部证券 180,446,308.98 3.12

  24 000686 东北证券 172,774,557.67 2.98

  25 000750 国海证券 165,199,977.52 2.85

  26 002500 山西证券 140,531,897.59 2.43

  27 000712 锦龙股份 131,514,127.97 2.27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049,027,117.90 18.11

  2 600030 中信证券 890,408,842.41 15.37

  3 600837 海通证券 737,161,794.82 12.73

  4 601601 中国太保 384,289,891.14 6.63

  5 000776 广发证券 280,242,005.96 4.84

  6 600999 招商证券 261,132,621.07 4.51

  7 000166 申万宏源 232,130,020.94 4.01

  8 601628 中国人寿 218,523,074.07 3.77

  9 600109 国金证券 214,062,042.47 3.70

  10 601901 方正证券 208,833,437.77 3.61

  11 601688 华泰证券 202,010,382.87 3.49

  12 000783 长江证券 195,969,586.53 3.38

  13 601336 新华保险 157,276,563.73 2.72

  14 601377 兴业证券 154,945,516.26 2.67

  15 601099 太平洋 125,631,385.11 2.17

  16 601555 东吴证券 118,149,703.07 2.04

  17 600705 中航资本 96,725,758.78 1.67

  18 000686 东北证券 95,040,499.91 1.64

  19 000728 国元证券 88,886,474.18 1.53

  20 002673 西部证券 74,698,025.90 1.29

  第 22 页 共 32 页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3,589,477,354.1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6,246,473,648.21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

  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第 23 页 共 32 页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1、中国平安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103 号文,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中国平安的发行主体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平安证券”)于 2014 年 12 月 0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平安证券在深圳海联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联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作为海联讯的

  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海联讯在会计期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同时在相

  关会计期间虚增营业收入的事实,致使其所出具的保荐书中关于海联讯应收账款项目的财务数据

  和财务指标的陈述、海联讯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陈述、海联讯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的结论意见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400 万元,

  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 2,867 万元,并处以 440 万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中国平安作为国

  内最大的保险机构之一将长期受益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平安证券投行业务对中国平安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行政处罚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

  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基金为指数基金,

  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

  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

  定。

  2、中信证券

  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中信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 2014 年

  四季度两融检查时,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

  量较多,对中信证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 3 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中信证券作为国

  内资产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未来将受益于券商行业的大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

  第 24 页 共 32 页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

  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3、海通证券

  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海通证券的发行主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 2014 年

  四季度两融检查时,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

  量较多,对海通证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 3 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海通证券作为国

  内资产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未来将受益于券商行业的大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

  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

  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华泰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于 2014 年

  9 月 6 日发布公告称,华泰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的决定([2014]62 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主要内容为:“你公司管理的华泰紫

  金增强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紫金周期轮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在 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期间,存在同日或隔日通过交易对手实现不同计划之间间接进行债券买卖交

  易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 2014 年 6 月就此事项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但你公司并未及时

  向监管部门报告。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

  予以改正。”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华泰证券是国内

  较大的证券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势头良好。从处罚公告中知悉,华泰证券违反的管理规定对华

  泰证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行政处罚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

  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按照指数

  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招商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招商证券的发行主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 2014

  第 25 页 共 32 页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年四季度两融检查时,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问题,并且受过处理仍未改正,受到采

  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招商证券作为国

  内资产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未来将受益于券商行业的大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

  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

  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6、广发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广发证券的发行主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 2014

  年四季度两融检查时,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

  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受到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广发证券作为国

  内资产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未来将受益于券商行业的大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

  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

  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7、兴业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 2015 年

  5 月 9 日发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经自查,兴业证券母公司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兴

  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全基金”)和兴证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期货”)

  在最近五年存在被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性组织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1)兴全基金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2013]13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兴全基金在聘任兴全商业模式优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过程中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被监管机构责

  令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前予以改正。经整改,兴全基金对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责任原因进行认真总

  结、深刻反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管理,强化业务人员合规培

  训机制。(2)兴全基金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全睿众”)

  于 2015 年 2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2015]3 号纪律处分决定书。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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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决定书认为兴全睿众旗下资产管理计划在参与大宗交易时存在异常情形,而未引起兴全基金足够

  警觉,也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经整改,兴全基金及兴全睿众对现有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业务

  进行了全面自查,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制度建设、日常执行方面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

  限。(3)兴证期货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2014]1 号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关于对兴证期货有限公司采购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对营业部员工违反《期货从业人

  员管理办法》违规操作客户账户进行期货交易提出了整改说明和要求。经整改,兴证期货对该问

  题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合规培训,梳理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切实防范风险,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有效执行居间关系审核流程,并对违反规定人员采取零容忍。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兴业证券是国内

  运作良好的证券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势头良好。兴业证券的自查报告显示,兴业证券母公司不

  存在受监管处罚情形,对兴业证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

  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

  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660,355.7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7,795.42

  5 应收申购款 176,216,267.8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1,024,418.97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第 27 页 共 32 页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12.5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7.12.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

  数(户)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级别

  鹏华 100,323 29,960.08 490,952,494.97 16.33% 2,514,732,282.22 83.67%

  证保

  证保 2,962 1,805,861.55 4,800,036,897.00 89.74% 548,925,020.00 10.26%

  A

  证保 64,523 82,900.08 1,093,438,454.00 20.44% 4,255,523,463.00 79.56%

  B

  167,808 81,662.43 6,384,427,845.97 46.59% 7,319,180,765.22 53.41%

  合计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证保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13,678,248.00 5.86%

  -分红-个人分红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11,996,640.00 5.83%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91,308,216.00 5.45%

  第 28 页 共 32 页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自有资金

  4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1,570,639.00 4.52%

  5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24,233,949.00 4.19%

  6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9,387,611.00 3.35%

  7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68,861,209.00 3.16%

  8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4,448,229.00 2.89%

  9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 133,633,402.00 2.50%

  体年金

  10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102,241,452.00 1.91%

  -普通保险产品

  证保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 85,456,029.00 1.60%

  融六禾 1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

  2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53,442,827.00 1.00%

  睿远汇利精选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3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英汇集 51,900,050.00 0.97%

  合资金信托

  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7,450,000.00 0.89%

  5 海通资管-民生-海通季季升集合 45,492,627.00 0.85%

  资产管理计划

  6 南方资本-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 31,550,300.00 0.59%

  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

  7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0,300,000.00 0.57%

  8 宋伟铭 29,690,000.00 0.56%

  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9,000,000.00 0.54%

  10 工行统筹外基金工银瑞信组合 27,662,424.00 0.52%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比例

  鹏华证保 389,374.04 0.0130%

  证保 A -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证保 B - -

  持有本基金

  389,374.04 0.0028%

  合计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 29 页 共 32 页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鹏华证保 证保 A 证保 B

  168,124,681.70 110,201,626.00 110,201,626.0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5 月 5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711,631,324.77 1,131,055,603.00 1,131,055,603.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8,062,548,833.39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562,470,241.49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5,206,025,139.48 4,217,906,314.00 4,217,906,314.00

  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05,684,777.19 5,348,961,917.00 5,348,961,917.0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及定期折算、不定期折算变动的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7 号文核

  准,公司聘任高永杰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日期自 2015 年 2 月 6 日起。

  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陈冰女士担任公司监事,并自陈冰女士担任公司

  监事之日起,李国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陈冰女士任职日期自 2015 年 6 月 2 日起。

  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

  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第 30 页 共 32 页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券商名称 占当期佣金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备注

  总量的比例

  例

  中金公司 1 2,982,894,911.39 15.29% 2,686,021.92 15.34% 本期新增

  国泰君安 2 2,891,089,053.73 14.82% 2,599,044.09 14.84% -

  广发证券 2 2,474,023,360.19 12.68% 2,230,429.08 12.74% 本期新增

  招商证券 1 2,073,558,351.25 10.63% 1,866,157.48 10.66% 本期新增

  中信证券 1 1,858,642,223.90 9.53% 1,674,094.97 9.56% -

  方正证券 2 1,477,322,575.26 7.57% 1,307,284.88 7.47% 本期新增

  平安证券 2 1,408,063,846.00 7.22% 1,266,937.03 7.23% 本期新增

  华泰证券 1 997,260,221.97 5.11% 882,477.91 5.04% 本期新增

  中航证券 1 975,264,029.38 5.00% 878,898.58 5.02% 本期新增

  银河证券 2 595,001,680.02 3.05% 526,517.64 3.01% 本期新增

  华西证券 1 477,473,336.26 2.45% 430,395.42 2.46% 本期新增

  兴业证券 2 404,186,668.52 2.07% 360,250.17 2.06% 本期新增

  安信证券 1 354,368,053.47 1.82% 318,966.87 1.82% 本期新增

  光大证券 2 339,789,116.02 1.74% 300,679.36 1.72% 本期新增

  中投证券 2 203,343,520.16 1.04% 183,240.91 1.05% 本期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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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华创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宏源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中信建投 1 - - - - 本期新增

  中银国际 1 - - - - -

  注: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

  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券商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及权证交易。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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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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