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小板 300 成长 交 易 型开 放 式指 数 证券 投 资基 金 终 止 上市 的 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中小板 300 成长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 合同”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 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15]563 号) 、《 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 等有关规定, 中小板300 成长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中小成长 ETF ” 或 “本基金” )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中小成长 ETF 的上市交 易 , 并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终 止上市通知 书》 (深证上[2015]402 号)同意。 现将基金终 止上市 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 终 止上市 基金的基本 信 息 基金 全称: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 简称:中小成长 基金 代码:159917 基金 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终止 上市日:2015 年 8 月 27 日 终止上市 权益登记日:2015 年8 月26 日, 即在2015 年8 月26 日 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 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中小成长 ETF 终止 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 、 有 关基金 终 止 上市决 定 的 主要内 容 中小成长 ETF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15 年 7 月 28 日 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大会审议了 《关于 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 并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表 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发 布了 《中小板 300 成长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 公告》 ,并向 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终 止中小 成长 ETF 的 上市交易, 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 《终止上市同意书》 ( 深证上[2015]402 号) 同意 。 2 三 、 基 金终止 上 市 后续事 项 说 明 (一)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中小成长 ETF 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新 能源汽车 指数 分级基金” ) ,由《中小 板 300 成长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 而成的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基金 虽为股票型指数基金, 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运作过程中, 共有三类基金份额, 分别为国泰新汽车份额、新汽车 A 份额、新汽车 B 份额。其中国泰新汽车份额为普通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份额, 具有较高预期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新汽车 A 份额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低;新汽车 B 份额采用了杠杆式的结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有所放大,将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 (二) 原中小成长 ETF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中小成长 ETF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中小成长 ETF 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或赎回,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其持有的中小成长 ETF 份额将默认转型为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 并依据转型后生效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按照 1 :1 的基金份额 配比自动分离为新汽车 A 份额与新汽车 B 份额 。 (三)特定申购期申购 自 2015 年 8 月 27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25 日止为新能 源汽车 指数分级基金的特定申购期 。特定申购期内 只安排申购,不开放赎回。 特定申购期申购与日常申购相比, 不同点是对于特定申购期申购的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如转型折算则以折算后份额计) , 在特定申购期结束后的第 2 个工作日,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注册登记结构按照 1 :1 的基金份 额配比自动分离为新汽车 A 份额与新汽车 B 份 额, 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日常申购的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分拆业务申请并经确认后,方可分拆为新汽车 A 份额与新汽车 B 份 额。 (四) 基金份额转型折算与自动分离 3 特定申购期结束后的第 2 个工作日登 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包括投资人进行特定申购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由 “中小板 300 成长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 ,在保持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 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同时, 对于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 (包括投资人进行特定申购期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和由“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 转型折算后的份额,将按照 1 :1 的基金 份额配比自动分离为新汽车 A 份额与新汽车 B 份额。 (五 )基金份额的上市、申购与赎回 特定申购 期结束后, 基金 管理人将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汽车 A 份额和新汽车 B份额的上市交易 及国泰新汽车份额的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 (六 )注意事项 (1 )中小成 长 ETF 终止上市后, 新汽车 A 份额和新汽车 B 份额上市交易以及国泰新汽车份额开放赎回之前, 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 也无法办理基金 赎回, 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提请投资人注意。 (2 )对于已 经办理司法 冻结、质押 登记等措施 的基金份额 ,有关登记 机构及证券 经 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 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 金融中心 3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 昱大厦 16 层-19 层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 唐建光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何晔 联系电话:021-31089000 ,400-888-8688 网址 :www.gt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国银行 ” ) 4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 年 8 月 2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捌佰肆拾捌万壹仟玖佰叁拾捌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 :www.boc.cn (三)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信息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 3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 昱大厦 16层-19 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 ,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 网上交易页面 智能手机 APP 平台:iphone 交易客户 端、Android 交易客户端“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1738 联系人:李静姝 (四 )其他销售机构 具体 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 五、 投资者 欲了解详细情况, 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gtfund.com)或 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88( 全 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咨询。 5 特此 公告。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