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信 宝 利 分级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之 宝 利 B (150137 ) 终止 上 市 的 提示 性 公 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 站 及 本 公 司 网 站 上 披 露 了 《 安 信 宝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宝 利 B
(150137 ) 终止上市的公告》 。 为 了保障 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 “本基金” ) 持 有人利益, 现发布关于 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宝利 B(150137)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于
2013 年 7 月24 日生效, 根据 《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 《 基金合同》 生
效后2 年期届满, 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 。 本 基金管 理 人 安信基 金 管 理有限 责 任 公司 已 向 深 圳证券 交 易 所 申
请终止本基金之宝利 B 份额 (150137) 上市交易, 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 止
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5]354 号) 的同意。 现将本基金之宝利 B 份额终止上
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场内简称:宝利B
交易代码: 150137
终止上市日:2015 年7 月24 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5 年7 月23 日, 即在2015 年 7 月23 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宝利 B 的份额持有人享有宝利 B 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基金名称变更为 “安信宝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基金转型前的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份额 (基金简称: 宝利 A,
基金代码:167502) 和场外的 安 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份额 (基金简
称:宝利 B, 基 金 代码:150137 )将 转 为 安信宝 利 债 券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安信宝利, 基金代码:167501) 的场外份额, 且均登记在
注册登记系统下。 本基金转型前场内的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份额 (基
金简称: 宝利 B, 基金代码: 150137 ) 将转为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的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安信宝利, 基金代码:167501) 的场内份额, 仍登记在
证 券 登 记结算 系 统 下。转 型 后 ,安信 宝 利 债券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LOF)份额将在
深交所申请上市。
2、份额转换
(1)份额转换日
份额转换日为2015 年7 月 24 日。
(2)转换对象
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宝利 A 份额和宝利B 份额。
(3)份额转换方式
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宝利 A 和宝利 B,在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届满日(即 2015 年7 月24 日), 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
产及收益 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宝利 A 和宝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 并以各自的份额
净 值 为 基础, 转 换 为安信 宝 利 债券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LOF) 的 基 金份额 。 无 论 基
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转型前的宝利 A 和宝利B, 均无需支付转换基
金 份 额 的费用 。 本 基金转 换 成 上市开 放 式 基金(LOF ) 后的 基 金 份额净 值 调 整 为
1.000 元。
3、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宝利 A、宝利 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之日起 30 日内,本基金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
回。 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 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 请 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ssencefund.com 或拨打客
服电话:400-8088-088。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7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