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日电(记者吴雨)随着网络支付日趋方便,非银行类支付机构也趁势迅速崛起。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央行7月31日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其中单日交易限额和年累计交易限额的规定引起消费者广泛关注。
5000元的限额是否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交易额度限制背后有何监管深意?审慎的监管态度将给支付机构发展带来怎样影响?
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
“单日只能支付5000元太少了吧,网上买个高端手机都困难。”“有了交易限额,我们‘剁手族’还能顺畅地购物么?”一时间,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的额度问题成为热点话题。而这源于征求意见稿的一条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当真没法愉快地做个“剁手族”了?其实不然。征求意见稿的释义明确指出,额度限制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则不受该条款限制。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把钱打进“微信钱包”里,用里面的“零钱”支付就得受额度限制,但如果通过微信绑定的银行卡支付就不受该规定限制,仅受各家银行的网银支付、快捷支付限额限制。
其实,不仅依据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设置了单日交易限额,征求意见稿中还对综合类支付账户、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了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限额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数据显示,2014年80.12%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购买能力的提升,限额会逐渐不符合当下人们的消费需求,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交易额度。”易宝支付总裁唐彬说。
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少了
尽管征求意见稿的限额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但对于支付机构而言影响却不容忽视。
“余额限额管理直接关系到第三方支付资金沉淀问题。”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人员告诉记者,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消费者也许会更多选用银行的网上支付,自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沉淀资金就少了。
唐彬认为,“监管部门主要还是希望通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引导支付机构提升交易安全,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但验证要想达标并非易事。一位支付宝的员工告诉记者,目前,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在支付机构中的使用比率非常低,尤其是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客户端上的应用更少。所以,“自主约定”短期内难以实现。
约束扩张的同时留足发展空间
其实,令支付机构感到压力的不只是限额,还有对支付机构业务的边界限制,以及个别领域监管的趋紧。
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
专家表示,这意味着今后200元以上的消费,在哪家店买的、买了多少钱东西、属于什么类型的消费等一系列信息不再是支付机构独享,银行也能掌握。不仅如此,进一步明晰资金流向、加强资金监管、避免风险传递,意见稿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或者变相办理现金存取、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业务。 “意见稿是想要让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当初获得牌照时的初衷,专注于服务电商,基于小额、快捷创新支付业务,不希望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边界无限扩张。”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学院教授黄震表示,“不过,目前征求意见稿对于非银行网络支付业务管理过于审慎,有的业务范围和额度不应限制得太窄,应给非银行支付机构留足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