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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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前海万科 REITs(场内简称:鹏华 REIT)
基金主代码 16064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7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
华前海万科 REITs 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1166 号
自 2015 年 6 月 26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5 年 7 月 1 日 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验资机构名称
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7 月 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81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998,986,947.7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604,609.99
有效认购份额 2,998,986,947.73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604,609.99
合计 2,999,591,557.72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10,002,700.27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33%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以自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1000 万份(不包括
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以
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是
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5 年 7 月 6 日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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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 0 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 0 份。
(4)本基金的基石投资人前海金控以自有资金或其指定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 3 亿份(不包括利息折
算的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不得转让。
(5)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 303,315,622.00 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
确认为 2,696,275,935.72 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
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
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和网站
(http://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属于封闭式基金,在基金存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符合
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份
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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