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 A )基金调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关于泰达宏利聚
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 代码:150034)约定年基
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聚利 A 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1.3×5 年期国债
到期收益率, 其中,5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
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对应的 5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根据基金合
同的约定, 聚利A 每个季度初调整约定基准收益率, 调整方法为取上季度末最后
5 个工作日的五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 1.3( 工作日是指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 鉴于2015 年第2 季度最后5 个工作
日的5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为 3.2150%,因此聚利 A 2015 年第3
季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4.17950%(=1.3×3.2150%)。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