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长 信 基金 管 理有 限 责任 公 司关 于
长 信 利鑫 分 级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之 利 鑫 A 份额
折 算 方案 的 公告
根据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 及 《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 长信利鑫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原则上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年内, 每满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对利鑫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 折 算 基准 日
利鑫 A 的 基金份额本次折算基准日与其 第 8 个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6 月23 日。
二、折算 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利鑫 A 份额。
三 、 折 算 频率
自 《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5 年内, 每满6 个月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
一次。
四 、 折 算 方式
折算 基准日日终,利鑫 A 基金份 额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利鑫 A 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利鑫 A 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利鑫 A 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利鑫 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利鑫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利鑫 A 的份额数×利鑫 A 折算比例
利鑫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临时公告
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 利鑫 A 在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将以四舍五
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8 位, 由此计算得到的利鑫 A 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
点后8 位。
除 保 留 位数因 素 影 响外, 基 金 份额折 算 对 利鑫 A 持 有人 的 权 益无实 质 性 影
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 折算日折算前利鑫 A 基金份额净值、 利鑫 A 折算比
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若近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导致本折算方案不适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长 信 基 金 管理 有 限 责 任公 司
2015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