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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指消费: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年06月11日 08:1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1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15年 6月 15日至2015年 6 月 19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 5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 22

  三、投资者开户 ................................................. 23

  四、网上现金认购 ............................................... 24

  五、网下现金认购 ............................................... 25

  六、网下股票认购 ............................................... 26

  七、清算与交割 ................................................. 26

  八、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27

  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27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 29 2

  重要提示

  1.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或“全指消费”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64号文予以注

  册。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 ,登记结算机构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

  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自 2015 年 6 月 15 日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

  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 种方式进行发售。

  6.本基金管理人可办理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

  7.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8.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为广发证券等机构。

  9.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

  金账户” ) 。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

  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成份股

  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 A 股账户;如投资人以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 除了持有深圳 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外, 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以下简称 “上海 A股账户” ) ,

  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 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

  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特别提示: 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

  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 A股账户, 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

  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者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

  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否则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

  10.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 0.80%,详情参见本公告“一、本次

  募集基本情况”中“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

  11.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12.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

  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

  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

  份);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股,

  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 投资人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

  报股数不设上限。

  13. 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 投资人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

  办理认购手续。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现金认购本

  基金时,投资人需按基金管理人的规定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

  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发售代理

  机构的规定,到发售代理机构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

  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发售代理机构对投资人申报的股票进行冻结。投资人的

  认购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

  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15.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 4

  动用。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5 年6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

  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

  网站。

  17.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各发售代理机构可能随时增

  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

  公司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公司在募集期

  内还可能新增或变更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留意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

  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8.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及直

  销专线电话(020-89899073)或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

  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0.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

  赎回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额只能进行二级市场买卖, 如投资者需进行上述份额的赎

  回交易,须转托管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1.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全指主要消

  费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 5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由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本基金的申

  购、赎回采用组合证券“场外实物申购、赎回”的模式办理,其申购、赎回流程

  与组合证券仅在深圳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ETF产品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

  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在T+1 日确认,申购所得ETF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

  在T+2 日可用。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则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 A股账户, 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

  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同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

  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

  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 。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全指消费

  基金代码:159946

  (二)基金类型和运作方式

  本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三)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五)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6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七)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号保利国际广场东裙楼 4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 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908 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到以下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募集期的认购业务:爱建证券、安

  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

  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

  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

  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

  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

  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

  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

  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

  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

  万宏源、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 7

  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

  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

  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

  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可通过深交所网上系

  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3、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3)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8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4)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068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431-85096795

  公司网站:www.nesc.cn

  (5)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1号楼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1号楼15层 1501

  法人代表:刘汝军

  联络人: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客服电话:400-698-9898

  传真:010-83561094

  网址:www.xsdzq.cn

  (6)名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9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7)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bhzq.com

  (8)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9)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详细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5316

  业务传真:010-66555246 10

  客服热线: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cn

  (10)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11)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联系电话:021-64316642

  业务传真:021-54653529

  客服热线: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12)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瑾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业务传真:021-63608830

  客服热线:4008918918、021-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13)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4)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15)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6)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26楼 12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17)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18)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9)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1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whysc.com

  (20)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1)名称: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络人:甘霖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服电话:96518(安徽) ,4008096518(全国)

  公司网站:www.hazq.com

  (22)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14

  客户服务热线: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23)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24)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客服电话:0371-967218或 4008139666;

  公司网站:www.ccnew.com

  (25)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26)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5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400-886-6567

  传真:0791-86770178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27)名称: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 14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400-8888-929

  联系人:丁宁

  电话:010-64408820

  传真:010-64408252

  公司网站:www.lxzq.com.cn

  (28)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9)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16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30)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F 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F 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公司网站:www.wlzq.com.cn

  (31)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人代表:张运勇

  联系人:乔芳

  联系电话:0769-22100155

  客服电话:0769-961130

  传真:0769-22119426

  公司网址:www.dgzq.com.cn

  (32)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17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33)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统一总机: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34)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35)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18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36)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37)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客服电话:400-6898888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38)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A座三层、五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陶颖

  电话:010-58568040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39)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19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服电话:9556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网站:www.95579.com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15 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 日,期间面向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募集期

  满,若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本基金将宣布基金合同生效,但管理人亦

  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期限;若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

  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

  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

  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

  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

  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

  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投资人所有;

  投资人以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

  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投资人本人所有。

  5、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

  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 20

  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募集银行同期活期

  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应予以

  解冻。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

  2、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高于0.80%,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M< 50万份 0.80%

  50万份≤M< 100 万份 0.50%

  M≥100万份 每笔1000 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

  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

  收取一定的佣金。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

  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认购金额/份额的计算

  (1)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认购金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佣金+净认购金额

  网上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网上现金认购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利

  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例:某投资者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

  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0.8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0×0.80%=800元 21

  净认购金额=1.00×100,000=100,000元

  认购金额=800+100,000=100,800元

  即投资者需要准备100,8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者可得到100,01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利息数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

  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例:某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定认购

  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 100,000× 0.80%=800元

  认购金额=1.00× 100,000×(1+0.80%)=100,800元

  净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010份

  即该投资者若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100,000份,则需准备100,800元资

  金,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者可得到100,010份本基金基金份

  额。

  (3)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全指主

  要消费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认购佣金由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 在基金管

  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 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

  认购佣金。

  如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佣金,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

  佣金如下:

  1.00 / T i

  1

  ?

  ?

  ? ?

  n

  i

  有效认购数量 日的均价 只股票在 第 投资人的认购份额 22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T日为基金发售期的最后一日。第

  i

  只股票在T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由基

  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例:某投资人持有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

  股和2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

  T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16.50元和8.50元, 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

  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0%,则

  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6.50)/1.00+(20,000×8.50)/1.00=335,000份

  认购佣金=1.00×335,000×0.80%=2,680元

  即投资人可认购到335,000份本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2,680元的认购佣

  金。

  如投资人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认购佣金,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

  认购佣金如下:

  投资人的认购份额=

  1

  n

  i ?

  ?

  (第

  i

  只股票在T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1.00

  例:续上例,假设该投资人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者最终

  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16.50)/1.00+(20,000×8.50)/1.00=335,000份

  认购佣金=1.00×335,000/(1+0.80%)×0.80%=2,658元

  净认购份额=335,000-2,658/1.00=332,342份。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

  2.本公司直销机构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的投资人 23

  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 1,000股以上、超过部分为 100股的

  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

  3.发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份额

  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 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1,000股以上、

  超过部分为100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

  4.发售期内投资人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5.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三、投资者开户

  1.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

  账户”)。

  (1) 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

  续。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人,需在认购前持

  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

  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

  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

  市场交易。

  (2)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

  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

  (3)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

  称“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

  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

  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24

  (4)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应同

  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 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

  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

  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否则无

  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5)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深证1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份额(包含广发深证100A份额及广发深证100B份额)、广发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基金、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广发中证全指金

  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投资人,其所持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

  金账户可用于认购本基金。

  (6)已 购买过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

  其所持有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

  理)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认购

  期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随到随得。

  2.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

  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人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

  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25

  五、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

  理)9:30至16:30。

  2.认购限额: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

  网下现金认购的, 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 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

  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投资人到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

  复印件) ;

  (2)机构投资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

  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 军人证或护照) ;

  (3)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

  (4)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投资人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

  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6020001298383838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并

  确保认购期间每日16:30前到账。

  5.注意事项:

  (1)投资人在认购时不能使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而

  需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2)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

  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如由于网银系统原因导致到账 26

  时间晚于当日16:30的,可顺延至当日下午企业网银关闭的最后时间。

  (3)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

  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时间:2015 年 6 月 15 日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周六、周日和节假

  日不受理) ,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

  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

  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提交认购

  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1)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

  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 A股账户;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 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外,还应

  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 A股账户” ) ,且该两个账户的证

  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 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

  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2)在深圳 A 股账户或上海 A 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中证全指主要

  消费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4.特别提示: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

  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七、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投资人所有;

  投资人以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 27

  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投资人本人所有。

  2.本基金持有人权益登记由登记结算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八、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

  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

  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

  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

  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

  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 发售代理机构应予以解冻。 如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一号保利国际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段西军 28

  联系电话:020-89899117

  传真:020-8989906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三)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七)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增加新的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投资人可留

  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四)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崔巍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号城建大厦9楼

  负责人:程秉 29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020-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王志宏

  联系人:程秉

  (六)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吴迪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

  的将被调出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

  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

  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

  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000028 国药一致 002387 黑牛食品 600238 海南椰岛

  000061 农 产 品 002447 壹桥海参 600251 冠农股份

  000078 海王生物 002461 珠江啤酒 600257 大湖股份

  000523 广州浪奇 002477 雏鹰农牧 600275 武昌鱼

  000529 广弘控股 002481 双塔食品 600298 安琪酵母

  000568 泸州老窖 002505 大康牧业 600300 维维股份

  000591 桐 君 阁 002511 中顺洁柔 600305 恒顺醋业

  000596 古井贡酒 002515 金字火腿 600315 上海家化

  000639 西王食品 002548 金新农 600354 敦煌种业

  000705 浙江震元 002557 洽洽食品 600359 新农开发 30

  000713 丰乐种业 002567 唐人神 600361 华联综超

  000716 黑芝麻 002568 百润股份 600371 万向德农

  000729 燕京啤酒 002570 贝因美 600429 三元股份

  000735 罗牛山 002582 好想你 600438 通威股份

  000752 西藏发展 002589 瑞康医药 600439 瑞贝卡

  000759 中百集团 002604 龙力生物 600467 好当家

  000798 中水渔业 002646 青青稞酒 600511 国药股份

  000848 承德露露 002650 加加食品 600518 康美药业

  000858 五 粮 液 002661 克明面业 600519 贵州茅台

  000860 顺鑫农业 002695 煌上煌 600543 莫高股份

  000869 张 裕A 002696 百洋股份 600559 老白干酒

  000876 新 希 望 002697 红旗连锁 600597 光明乳业

  000895 双汇发展 002714 牧原股份 600600 青岛啤酒

  000911 南宁糖业 002719 麦趣尔 600616 金枫酒业

  000930 中粮生化 002726 龙大肉食 600695 绿庭投资

  000963 华东医药 002727 一心堂 600701 工大高新

  000998 隆平高科 300094 国联水产 600702 沱牌舍得

  002041 登海种业 300106 西部牧业 600713 南京医药

  002069 獐子岛 300146 汤臣倍健 600735 新华锦

  002086 东方海洋 300149 量子高科 600737 中粮屯河

  002094 青岛金王 300175 朗源股份 600809 山西汾酒

  002100 天康生物 300189 神农大丰 600811 东方集团

  002157 正邦科技 300381 溢多利 600827 百联股份

  002216 三全食品 600056 中国医药 600833 第一医药

  002220 天宝股份 600059 古越龙山 600866 星湖科技

  002262 恩华药业 600073 上海梅林 600872 中炬高新

  002264 新华都 600084 中葡股份 600873 梅花生物

  002286 保龄宝 600090 啤酒花 600887 伊利股份

  002299 圣农发展 600097 开创国际 600965 福成五丰

  002304 洋河股份 600108 亚盛集团 600993 马应龙

  002311 海大集团 600127 金健米业 600998 九州通

  002321 华英农业 600132 重庆啤酒 601607 上海医药

  002329 皇氏集团 600186 莲花味精 601933 永辉超市

  002330 得利斯 600197 伊力特 603288 海天味业

  002385 大北农 600199 金种子酒 603369 今世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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