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公司表示, 如本公司因此被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同时公司还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调查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责任编辑: 关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