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 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 证券投 资基金
关于基 金份额 折算的 公告
根据《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华润元大中
创 1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华润元大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决定对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并决定 2015 年 6 月 10 日为本 基金
的基金份额折算日 (T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折算方式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 中创 100 指数 收盘值的
千分之一基本一致。
1 、基金份 额折算程序与计算公式
(1 )基金管 理人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T 日),并提前公告。
(2 )T 日收 市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X 、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 Y ,
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核对。
(3 ) 假设 T 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为 I,则 T 日的目标基金份额净值为 I/1000 , 基金份额
折算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折算比例=
X/Y
I/1000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8 位。
(4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计算至整数位 (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 加
总得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5 )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数据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
登记。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计
算 T 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互相核对。
(7 ) 在登记 结算机构完成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后的 3 个工 作日内, 投资人可以在其 办
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折算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2 、基金份额 折算的举例
假 设 某 投 资 人 在 基 金 募 集 期 内 认 购 了 5,000 份 ,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为
3,600,000,000.95 元, 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500,057,000 份, 当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为
3638.47 。
(1 ) 折 算 比 例 = (3,600,000,000.95 /3,500,057,000 )/(3638.47 /1000 )=
0.28268878
(2 )该投资 人折算后的基金份额=5,000 ×0.28268878 =1413 (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三、重要提示
基金份额折算后,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
调整, 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 基金
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份额折算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 本基金管
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最终处理的方式和确认的数据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